本年,我市方案新增各類新能源轎車充電設備超3000臺。重點在居民小區、高速公路服務區、國省干線和鄉村公路沿線以及物流園、產業園、大型商業購物中心、農貿批發市場等物流集散地和人員密集區配建充電基礎設備,不斷織密我市充電服務網絡。
市發展變革委日前印發2022年新能源轎車充電基礎設備作業關鍵,明確提出,本年我市將結合不同領域、不同類型新能源車輛的特點和充電需求,按照適度超前準則,遵循“快慢結合”的技術導向,分類有序建造充電設備。
作業關鍵提出,全面推動居民區充電基礎設備建造。本年我市進一步優化完善居民個人充電樁報裝流程,持續推動新能源轎車居民個人報裝便民辦法:對具備條件的居民區,可主動與寓居社區辦理單位協商,一致出具答應施工證明,存案制受理客戶申請,寓居社區辦理單位應活躍配合用戶裝置充電設備并提供必要協助;對沒有建立業委會、沒有物業的居民區,接入要求合理、接入條件具備的,供電企業可經過承諾制受理客戶申請,屬地政府和產權單位協助供電企業做好施工和諧作業。加強供電企業、車企、經銷商聯通互動,前置報裝服務,全面推行“充電樁聯網通辦”政策,打通新能源入戶的“最終一公里”。
在推動既有居民小區充電設備建造方面,作業關鍵提出,結合老舊小區改造,持續推動小區公共充電樁建造,各區人民政府及相關承建企業要以居民需求為導向,經過多種渠道廣泛收集充電訴求,制定年度小區公共充電樁建造方案,并活躍推動充電基礎設備建造。對居民建樁需求上不封頂,對具備裝置條件的小區做到應建盡建。
作業關鍵著重,嚴厲執行新建寓居社區配建要求。嚴厲執行國家和我市對新建小區充電設備配建標準,100%預留裝置條件。其中,電力容量預留暫按停車位總量20%裝備充電樁、每臺充電樁負荷按7千瓦計算;管線預留時,應將電源及通道延伸至地上停車區域和地下車庫每一分區,預置集中式電表箱,并將表后管線或橋架等供電設備建造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規劃建造部分應在新建住所項目規劃報批、竣工驗收環節依法監督。
加強建成小區公共充電樁運營辦理。各建造運營企業作為職責主體,要加強對充電設備定期巡檢,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建成小區的充電樁作為公共設備,不得因物業替換等因素停用或撤除。如遇不可抗力形成充電設備停用撤除的,物業公司及建樁企業須征得社區(村)、街(鎮)同意后,報所在區發改委存案。在此過程中,需做好應急辦法,保障居民充電需求。(來源:天津日報陳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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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車充電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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