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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系重塑,變“碎片監管”為“整體監管”。自治區財務以網絡化提高法律精細化,以信息化推動法律標準化,加速施行“互聯網+政府收購”,將全區政府收購辦理體系“一張網”打造成政府收購監管的“利器”,縱向貫通區、市、縣,形成一致的政府收購渠道,橫向對接預算辦理一體化體系、公共資源交易體系,完成從收購預算、意向揭露、方案存案、信息發布到合同簽訂、資金付出、履約檢驗的全生命周期監管。進一步夯實基礎準則體系,緊盯各方主體職責、明晰收購方法挑選、推動電子化交易、運用信譽點評等關鍵環節,扎緊政府收購監管準則籠子。開發建設了集質疑投訴受理處理、監督查看、法律監督等功能于一體的“政府收購行政法律監督渠道”,完成了全區政府收購質疑投訴網上辦理、法律文書標準一致、法律過程嚴厲標準。到現在,法律監督渠道共累計接收處理質疑投訴1700多條。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非強制膠葛化解形式,樹立先調停、后判決、調停與判決并行機制,經過勸說、引導、洽談等方法,化解政府收購矛盾膠葛40余起。圍繞衛生健康、自然資源、生態環境、城市保護、交通運輸、教育培訓等民生要點范疇的政府收購項目,積極開展掩蓋全區范圍的監督查看,共查處違法違規問題3100多個,處理處罰各類主體350個、警示教育43個。
二、權力通明,變“看不見”為“看得見”。政府收購的基石是公平公平,讓政府收購信息通明、讓收購活動全程留痕、讓收購成果合法合規,保證政府收購活動全程在陽光下運轉是做好政府收購的核心實質,也是讓人民群眾更廣泛地感受到公平正義的務實舉措。自治區財務廳依托政府收購地方官網開設政府收購信息公告專欄,揭露政府收購活動各環節信息超過14萬條,完成與自治區公共資源交易渠道、寧夏企業公共服務渠道(168渠道)數據的互通共享,充沛滿意社會公眾對政府收購信息的監督需求。“看得見”只是政府收購信息揭露的起點,“公得準”才是信息揭露的終極目標。自治區財務廳積極探索,把發力點放在收購人主體職責上,樹立通明度點評機制,經過對收購人內部辦理、信息發布、質疑投訴、合作點評等五個方面綜合打分,量化信息揭露的真實性、完整性和及時性。揭開行政法律的隱形面紗,全面精確及時主動揭露政府收購投訴處理、處理處罰和監督查看法律信息,實時推送至政務“雙公示”渠道及信譽中國,有力防范“人情法律”和“挑選法律”,保證每項法律活動都經得起社會監督。
三、數字賦能,變“看急診”為“早防備”。自治區財務廳堅持源頭管理,將以往“有病看病”的監管形式轉為“事前防備”,力爭從政府收購活動的源頭上早發現、早預警、早干涉,將違法違規的預兆摧殘在萌發狀況。運用大數據監督分析體系,為政府收購活動安上監管“智慧眼”,完成對收購活動的即時性、過程性、體系性監管,累計發現問題隱患4300多條。全面推行政府收購信譽辦理,聯合25個部分樹立政府收購范疇違法失期主體名單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準則,以政府收購信譽點評機制為抓手,將全區2萬多家收購主體歸入信譽點評渠道進行信譽分類辦理,對信譽等級較低的主體施行要點重視,采取下降抽取比例、施行要點監管、約談通報等手段,營造杰出的政府收購信譽環境。懂法才干遵法、懂法才干用法。自治區財務廳量身定制各類政府收購培訓方案,將政府收購政策與實踐需求精準對接,不斷鍛煉政府收購從業人員基本功,打造出一支事務能力強、工作素質高的政府收購部隊。來源:中國政府收購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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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收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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