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近日出臺《近岸海域綜合管理攻堅戰實施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加快處理存在的突出海洋生態環境問題,推進美麗海灣建造,切實改進海洋生態環境質量。
《計劃》的首要方針是,到2025年,全省近岸海域陸海協同管理取得實效,入海污染物總量有用降低,海水水質持續改進。圍填海和岸線開發利用得到嚴厲管控,重要濱海濕地得到保護修正,生物多樣性逐漸恢復,海洋環境危險防備和應急呼應才能明顯提高,大眾臨海親海獲得感和幸福感顯著增強,形成一批具有省級演示價值的美麗海灣。
為此,江蘇省將在近岸海域樹立“9+2”攻堅系統,實施九大攻堅舉動與兩項建造使命。九大攻堅舉動包含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舉動、入海河流水質改進舉動、濱海城市污染管理舉動、濱海農業農村污染管理舉動、海水飼養環境整治舉動、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舉動、岸灘環境整治舉動、海洋生態保護修正舉動、流域海域統籌管理舉動;兩項建造使命分別是海洋環境危險防備和應急監管才能建造與美麗海灣建造。
在攻堅范圍上,《計劃》在生態環境部清晰要點海域攻堅戰實施范圍(江蘇省僅南通市歸入)的基礎上,以濱海各縣(市、區)為主,拓寬擴大至南通、連云港、鹽城濱海3市全域。強化源頭管理,新增總氮、總磷、化學需氧量年度削減量等量化指標。
在要點使命上,新增流域海域統籌管理舉動。清晰要深化陸海統籌,推進樹立流域海域聯防聯控系統。樹立完善濱海3市入境河流及長江上游來水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實施跨界水體共保聯治。推廣入海河流上游跨界斷面水質異常上游職責舉證制度,推進當地主動溯源治污,厘清交界各方的治污職責,增強上下游、左右岸齊抓共管的治污合力。深化水環境區域補償,推廣束縛與鼓勵并重的“雙向補償”方法。
按照“省級統籌、市負總責、縣區抓執行”的整體要求,南通、連云港、鹽城濱海3市是實施攻堅戰的主體,江蘇將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評估,強化資金保障和科技支撐,加強信息公開和大眾參與,層層壓實職責,保證攻堅舉動取得實效。(來歷:我國環境報李苑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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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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