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近日出臺《近岸海域綜合管理攻堅戰施行計劃》(以下簡稱《計劃》),加速處理存在的突出海洋生態環境問題,推進美麗海灣建造,切實改進海洋生態環境質量。
《計劃》的主要目標是,到2025年,全省近岸海域陸海協同管理取得實效,入海污染物總量有用降低,海水水質繼續改進。圍填海和岸線開發利用得到嚴厲管控,重要濱海濕地得到維護修正,生物多樣性逐漸恢復,海洋環境危險防備和應急呼應能力顯著提高,大眾臨海親海取得感和幸福感明顯增強,構成一批具有省級演示價值的美麗海灣。
為此,江蘇省將在近岸海域樹立“9+2”攻堅系統,施行九大攻堅舉動與兩項建造使命。九大攻堅舉動包括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舉動、入海河流水質改進舉動、濱海城市污染管理舉動、濱海農業農村污染管理舉動、海水養殖環境整治舉動、船只港口污染防治舉動、岸灘環境整治舉動、海洋生態維護修正舉動、流域海域統籌管理舉動;兩項建造使命分別是海洋環境危險防備和應急監管能力建造與美麗海灣建造。
在攻堅范圍上,《計劃》在生態環境部明確重點海域攻堅戰施行范圍(江蘇省僅南通市納入)的基礎上,以濱海各縣(市、區)為主,拓展擴大至南通、連云港、鹽城濱海3市全域。強化源頭管理,新增總氮、總磷、化學需氧量年度削減量等量化指標。
在重點使命上,新增流域海域統籌管理舉動。明確要深化陸海統籌,推動樹立流域海域聯防聯控系統。樹立完善濱海3市入境河流及長江上游來水水污染防治協作機制,施行跨界水體共保聯治。推行入海河流上游跨界斷面水質反常上游職責舉證制度,推動地方主動溯源治污,厘清接壤各方的治污職責,增強上下游、左右岸齊抓共管的治污合力。深化水環境區域補償,推行約束與激勵并重的“雙向補償”方法。
依照“省級統籌、市負總責、縣區抓落實”的總體要求,南通、連云港、鹽城濱海3市是施行攻堅戰的主體,江蘇將經過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評價,強化資金保障和科技支撐,加強信息揭露和大眾參與,層層壓實職責,保證攻堅舉動取得實效。(來歷:中國環境報李苑徐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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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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