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下午,來自省人大常委會及福州、南平、三明、寧德、泉州、龍巖、莆田七市人大常委會的立法人員,舉行座談會共商閩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協同維護立法工作,期許經過協同立法加強對母親河閩江的呵護,更好實現閩江流域內水生態環境與經濟社會共生開展。
閩江的源頭位于三明市建寧縣均口鎮,江水穿過山脈至福州市南臺島分南北兩支,至羅星塔復合為一,折向東北流出瑯岐島注入東海。“閩江保障了我市70%經濟總量的用水需求和700多萬人口的飲水安全,掩蓋閩清、閩侯、永泰等11個縣(市)區,共114個城鎮(街道)。”福州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介紹。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閩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協同維護的決定(草案)》已于4月29日經福州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此次座談會上,來自七個設區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的負責人,環繞草案修改稿的內容暢所欲言,提出定見建議。其中,加大維護閩江流域水生態環境的宣傳力度是我們評論的焦點。
提交此次座談會征求定見的草案修改稿共17條,清晰了協同維護的整體要求,建立和諧機制,標準協同內容:
在整體要求上,規則福州市要與南相等六市一起建立協同維護機制,確保流域經濟社會高質量開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維護協同并進;
在和諧機制上,著重福州市人民政府要與南相等六市人民政府建立閩江流域水生態環境維護聯席會議準則,一起改善閩江流域水生態環境質量;
在協同內容上,從立法協同、執法協同、司法協同、監督協同四個方面,對閩江流域水生態環境共建、共治、共管、同享作出準則規則。
記者了解到,與以往的設區市立法不同,協同立法需求打破行政邊界,是一次用法治引領和推進區域和諧開展戰略的探索。
“此次協同立法觸及多個立法主體,因而要加強交流、換位考慮,在確保立法質量的前提下,將七個設區市達成共識的內容列入其中,構成流域內依法治理的一致性、和諧性,真實構建起共飲一江水、共抓大維護的格局。”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負責人著重。
據悉,這部福州市人大常委會首次開展區域協同立法的法規,方案9月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同意。(來歷:福州晚報記者李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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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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