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政府正準備修正海優勢能法,以發明必要的結構條件,從而完成到2045年至少達到70GW的海優勢電裝機容量的方針。
依據該法案草案,中心預審區域的投標應給予優先,非中心預審區域的拍賣應在一年內兩個不同的日期舉辦。
計劃中的變化也與拍賣的設計有關。對于會集預審區域,項目應授予20年差價合約(CfD)價值最低的投標者,而非會集預審區域的項目則應依據定性規范進行選擇。
此外,擬議的修正規定采用旨在簡化和加快核準程序的辦法。其中包含將提交中心預審區域提案的時間縮短至4個月,以及將環境評估作業捆綁進行。
此外,政府計劃為積極參與建造和保護海優勢力發電場的第三國雇員提供進入德國勞動力市場的特別通道。
擬議的修正案將于下周四交與德國聯邦議院討論。
(原文來自:可再生能源速遞全球風電網、新能源網歸納)新能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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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優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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