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20年來,國內對于深水資源特別是油氣資源的開發穩步推進。從2006年開始,南海深水區域進入實質性勘探階段。”全國政協委員、中國海洋石油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海油)中海油服深圳分公司總經理郝振山感慨,特別是近10年來,我國南海深水油氣勘探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突破,從海洋石油981開鉆,到荔灣3-1深水氣田、“深海一號”自營超深水大氣田成功投產,這些突破標志著我國從裝備技術到勘探開發能力全面實現從300米到1500米超深水的跨越。
郝振山分析,雖然我國海洋石油勘探開發取得長足進步,但與需求相比,與國外發達國家的技術水平相比,仍有一定差距。
“深水油氣勘探開發是個系統工程,涉及環境條件、地質勘察、水下生產系統、深水流動保障、深水海底管道、浮式平臺技術等全方位的技術,需要在工程實踐中不斷完善,才能建立成熟的深水油氣田開發技術體系。”郝振山分析。
在裝備方面,中國海油從2006年開始建設了以“海洋石油981”為旗艦的深水艦隊,形成了覆蓋勘探、鉆井、鋪管等業務的裝備體系。但深水海洋工程涉及的水下設備、浮式系統配套核心裝備、關鍵部件等還需要加快研發,海底節點地震、測錄試裝備研制及配套大型軟件平臺研發尚處于起步階段,浮式平臺及立管生產系統、水下生產系統技術尚未進入產業化階段。
“加大海洋石油天然氣開發,特別是深海油氣開發成為大勢所趨,有必要建立3000米深水海洋油氣自主開發核心技術、裝備和運維保障的技術體系。”郝振山強調。
從更長遠看,郝振山還呼吁,要加快推進風電與海上油氣等海洋能源綜合開發利用。
“目前海洋資源開發利用主要以單一能種為主,海域利用效率和項目整體效益不足。”郝振山說,集約用海是實現海域資源合理配置與科學利用的重要手段。
“未來,打造海上綜合能源開發體系,由單一資源開發向多能集成開發轉變是必然趨勢,同時也具有積極意義。”郝振山表示。
郝振山分析,目前,我國海洋能源綜合開發尚缺乏統一規劃。海洋油氣、海上風電目前被作為獨立資源開發。同時,海洋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屬于新的開發模式,世界各國都還處于起步和示范階段,在項目立項、消納機制、稅收減免、資源配置等方面都亟須配套政策支持。
郝振山建議,統籌海洋功能區劃,將海上風電和海洋油氣區塊納入國家統一規劃。“對于油氣作業與海上風電重合的區塊統一審批,對于已開發油氣田礦區出臺相應海上風電項目建設指導意見,鼓勵海洋油氣企業參與開發海洋可再生能源,推動海資源共用,實現資源從專有型向共享型的根本轉變。”
此外,他認為,主管部門要加大指導力度,以示范項目為先導,明確示范任務和建設目標,積累經驗后再大規模發展。未來還可結合海洋能、海上風電制氫和海洋牧場等領域,實現海洋資源綜合利用與融合發展。
“目前的產業鏈水平還不能完全滿足我國海洋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的需求。”郝振山建議“十四五”期間,借鑒海洋油氣工程技術和經驗,發展海上安裝運維裝備,從設計、制造、安裝、運維等方面全面提升海洋產業鏈水平,促進產業鏈協同發展。科技日報作者:操秀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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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能源綜合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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