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起,對新備案工商業光伏項目,中央財政不再補助,實行平價上網,鼓勵各地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支持光伏發電等新能源產業持續健康發展。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的《若干措施》《操作指引》由深圳市發改委負責編制,主要包括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應用、完善光伏項目管理工作、培育光伏產業和骨干企業、創新光伏項目投融資服務、加強光伏并網管理和服務、實施新建光伏項目財政補貼、強化安全責任監管等內容。
其中在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應用方面,提出按照“宜建盡建”原則,因地制宜推進分布式光伏規模應用。深圳市大型企業要帶頭開展光伏項目建設。各區要出臺針對性扶持政策,建立光伏發電應用協調工作機制,力爭“十四五”期間,全市新增光伏裝機容量達到150萬千瓦。
《若干措施》提出,以推廣應用帶動產業創新,積極加強政策引導與支持,建立光伏產業骨干企業培育機制,努力培育一批本地光伏頭部企業。同時,發揮政策性基金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積極投資建設光伏項目。電網企業要簡化光伏項目的并網流程,開辟綠色通道,積極構建新型電力系統,保障光伏項目電量全額消納。
《若干措施》還提出實施新建光伏項目財政補貼。對于本市行政區域范圍內已完成報批流程,并于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建成,并網計量的光伏項目經發改部門審核后納入補貼范圍。
同時征求意見的《操作指引》中列明,市級財政對納入補貼范圍的發電量予以補貼,其中,基準常規光伏項目:2022年、2023年并網發電的項目補貼標準為0.3元/千瓦時;2024年、2025年并網發電的項目補貼標準為0.2元/千瓦時;2026年并網發電的項目補貼標準為0.1元/千瓦時。光伏建筑一體化(BIPV)項目:2022年、2023年并網發電的項目補貼標準為0.36元/千瓦時;2024年、2025年并網發電的項目補貼標準為0.24元/千瓦時;2026年并網發電的項目補貼標準為0.12元/千瓦時。
(本文轉載自新能智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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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光伏補貼分布式光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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