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下一年4月起我省房屋建筑項目實施“拿地即開工”
12月19日,省住建廳傳來音訊,下一年4月起,全省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造項目實施“拿地即開工”。
日前,省住建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行政批閱服務管理局、省人防辦公室聯合發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造項目“拿地即開工”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旨在進一步優化工程建造范疇營商環境,合理緊縮建造周期,下降企業成本,進一步激起商場活力。本年12月至2022年3月底為先行先試階段,確認陽泉、長治、臨汾、晉城4地住宅項目作為試點,在建成區范圍內先行先試;2022年4月起,在全省范圍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造項目全面推廣實施“拿地即開工”。
其間,《實施方案》中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造項目流程精簡為4個主要環節,即處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施工許可證、處理建造工程規劃許可證、處理“主體施工”階段施工許可證以及處理聯合驗收,并清晰了每個環節的作業時限和報審資料清單。
此外,《實施方案》清晰要求,各市要建立健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造項目“拿地即開工”批閱改革作業跟蹤督辦機制,加強事中過后管理。特別是加大對處理“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施工許可證項目的監管力度,對申請人未履行承諾的,撤銷“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施工許可證,并追查申請人相應職責,對相關單位和職責人記不良行為并向社會公開。(來源:山西晚報記者 薛建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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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筑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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