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財政廳日前印發《江西省政府收購電子賣場辦理暫行方法》(以下簡稱《方法》),全面規范電子賣場買賣行為。
對比該省2017年出臺的《江西省省本級政府收購網上商城辦理暫行方法》,《方法》對政府收購電子賣場適用范圍、買賣方式、供貨商及產品辦理、收購及誠信辦理、監督辦理等事項進行了全面修訂與完善。
作為“全省一張網”的重要組成部分,電子賣場不再局限于省本級,全省各級收購人單位均需在電子賣場收購政府收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電子賣場銷售的產品要求為契合標準、裝備通用、商場可買、貨源充足、信息完整、服務完善的產品,并要契合“產品的規格型號、裝備參數、服務標準等應當與商場銷售的產品信息保持一致,不得銷售專供、特配產品”“產品價格不得高于其廠家官方網站對外公布的價格,也不得高于其他商場同期報價。其間,電商供給的產品不得高于其自有電子商務平臺同期銷售價格”等6項基本條件。在買賣方式上,除了直購、競價之外,新增反拍、團購等買賣方式。其間,團購的買賣方式指一個收購人挑選電子賣場上架的產品并發起團購布告,其他有相同收購需求的收購人自愿拼團,契合布告內容要求的供貨商在規定的時間內自愿參加報價,按照滿意收購需求且報價最低原則成交。
根據《方法》,該省財政廳對標準化程度較高、成交量大、價格散布有梯度的產品進行價格監測,收購人下單產品價格超出平均成交價20%的,由收購人自行決策是否持續收購,如持續下單收購,財政部門視景象將預警信息以恰當形式報送收購人及其主管預算單位。《方法》還要求,電子賣場產品的裝備參數、商場價格、服務標準等信息隨商場發生變化或型號停產、缺貨的,供貨商應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更新或下架。
對于落實政府收購政策功能,《方法》規定,收購人在通過電子賣場施行收購活動時,應當優先收購中小微企業、監獄企業、殘疾人福利性企業供給的產品和服務。電子賣場開辟專欄和設立特征館,通過加掛標識、查找排序、流量引導等措施,方便收購人識別,引導收購人落實政府收購政策。
在誠信辦理方面,電子賣場適用誠信辦理,按照有關規定施行失信聯合懲戒。收購人、供貨商違反有關規定,予以預警提醒、暫停買賣權限、撤銷買賣資格等處理,納入誠信記載。供貨商被撤銷買賣資格的,2年內不再接受其入駐申請。對電子賣場供貨商采用信用評分制,實施動態辦理。
據了解,江西省政府收購電子賣場自9月15日正式上線以來,上架產品日前已突破10萬件,入駐供貨商達5000余家,入駐收購單位近2萬家,成交金額累計3500多萬元。12月底前,將完成政府收購電子賣場省市縣全覆蓋,實現全省政府收購電子賣場“一張網”。(牛向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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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采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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