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自治區財務激勵燃煤發電企業多發滿發
■自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全區統調燃煤發電企業增發電量實行獎賞
■財務方案調整資金超越5億元用于獎賞燃煤發電企業
■研究對各統調燃煤發電企業電煤收購予以貼息支撐,對自治區級儲藏基地企業靜態存煤收購款給予貼息獎賞,組織補助資金加速推動北海歸納能源基地建設
10月25日,記者從自治區財務廳得悉,為加強全區電力運轉調度,提高電力保證才能,我區印發《關于執行激勵燃煤發電企業多發滿發財務獎補有關事宜的通知》,清晰自2021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對全區統調燃煤發電企業增發電量實行獎賞。
根據《通知》要求,我區將以月平均發電負荷率50%為基數,對月平均發電負荷率大于50%小于等于70%的增量上網電量部分,濱海燃煤發電企業、內陸燃煤發電企業別離獎賞3分/千瓦時、6分/千瓦時;對月平均發電負荷率70%以上的增量上網電量部分,濱海燃煤發電企業、內陸燃煤發電企業別離獎賞4.5分/千瓦時、7.5分/千瓦時。原則上當月完成上月獎賞資金撥付作業。
據悉,自治區財務廳方案調整資金超越5億元用于獎賞燃煤發電企業。本年9月,自治區財務已下達8月份11家燃煤發電企業多發滿發財務獎賞資金8359.52萬元;9月份燃煤發電企業財務獎賞資金方案已報自治區政府審定,估計10月份下達資金。
別的,自治區財務廳正會同工信廳研究相關財務支撐政策,包括對各統調燃煤發電企業電煤收購予以貼息支撐,對自治區級儲藏基地企業靜態存煤收購款給予貼息獎賞,組織補助資金加速推動北海歸納能源基地建設等。(來歷:廣西日報記者周紅梅)
標簽:
燃煤發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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