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煤炭價格快速上漲,連創歷史新高,大幅推高低游職業生產成本,對電力供應和冬天供暖產生不利影響,社會各方面反映強烈。國家開展變革委組織要點煤炭企業、中國煤炭工業協會、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召開今冬明春能源保供作業機制煤炭專題座談會,研究依法對煤炭價格施行干預辦法。
價格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則,當重要產品和服務價格明顯上漲或者有或許明顯上漲,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部分價格采取限制差價率或者利潤率、規則限價、實行漲價申報準則和調價備案準則等干預辦法。國家開展變革委將充分運用價格法規則的一切必要手段,研究對煤炭價格進行干預的具體辦法,促進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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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開展變革委將會同有關部門,梳理、排查保供穩價作業存在的對立和問題,及時協調解決;市場監管部門將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打擊散播虛假信息、價格勾結、哄抬價格、囤積居奇等違法行為,實在維護市場秩序。會議要求,煤炭企業要實在進步站位,樹立大局意識,自動做好保供穩價作業;強化法令意識,依法合規經營,嚴厲實行中長期買賣合同;積極實行社會職責,促進上下游職業協調開展,保障發電供熱和民生用煤需求,助力經濟平穩運行。(來源:經濟日報記者顧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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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 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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