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簡稱《通知》),就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工作作出了部署。文件一經發布,即引發市場各方廣泛關注。接受經濟日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相關改革舉措既立足當前,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又著眼長遠,服務新型電力系統構建,此舉標志著電力市場化改革邁出重要一步。
上網電價改革聚焦四大舉措
“此次改革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按照電力體制改革‘管住中間、放開兩頭’總體思路,有序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價,適應了當前形勢。”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司長萬勁松表示。
據悉,2019年我國出臺了《關于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形成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將實施多年的燃煤發電標桿上網電價機制,改為“基準價+上下浮動”的市場化電價機制,各地燃煤發電電量通過電力市場交易,由市場形成價格。
“‘基準價+上下浮動’市場化電價機制的實施,有力推動了電力市場化進程,2020年,有超過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市場化交易形成上網電價。”萬勁松說,此次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改革,將重點聚焦四個方面——
一是有序放開全部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2020年,超過70%的燃煤發電電量通過市場交易形成上網電價。改革后,燃煤發電電量原則上全部進入電力市場,通過市場化交易在“基準價+上下浮動”范圍內形成上網電價。
二是擴大市場化交易電價上下浮動范圍。燃煤發電市場交易價格浮動范圍由現行的上浮不超過10%、下浮原則上不超過15%,擴大為上下浮動原則上均不超過20%,對高耗能行業由市場交易形成的價格不受上浮20%的限制。電力現貨價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三是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市場。有序推動尚未進入市場的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取消工商業目錄銷售電價。對暫未從電力市場直接購買的工商業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鼓勵地方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用電實行階段性優惠政策。
四是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穩定。居民(含執行居民電價的學校、社會福利機構、社區服務中心等公益性事業用戶)、農業用電由電網企業保障供應,保持現行銷售電價水平不變。
“此次改革有利于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促進發電行業平穩運行,保障電力安全穩定供應,并著眼長遠推動電力市場加快建設發展,支撐新型電力系統建設,服務能源綠色低碳轉型。”萬勁松說。
分類調節倒逼轉型升級
“對于電力用戶來說,燃煤發電電量上網電價上下浮動,不等于電價上漲。”中國電力企業聯合會規劃發展部副主任韓放表示,總體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改革有助于促進能源轉型,上網電價價格波動變大后,一定程度上會促進市場發展新能源的意愿,比如一些企業自建分布式光伏電站等;從用電側看,有助于提升節能增效意識,推動企業持續加大節能改造,不斷提升能效水平,助力“雙碳”目標實現。
針對此次改革明確提出“高耗能行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萬勁松表示,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是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在深化電價市場化改革過程中,有必要充分發揮電價信號引導作用,加強分類調節,遏制高耗能行業不合理電力消費,改善電力供求狀況,并著眼長遠推動企業持續加大節能技改投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實現綠色低碳發展。
據介紹,此次改革除明確高耗能行業市場交易電價不受上浮20%限制外,還嚴禁各地組織開展電力專場交易,嚴禁電力企業和市場交易機構參與電力專場交易和結算電費。
“改革實施后,將引導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更多上浮,更充分地傳導發電成本上升壓力,倒逼這一類企業主動節能減排。”韓放說。
近期煤炭價格大幅上漲,煤電行業出現不同程度的經營困難。為應對供需持續偏緊的情況,多地電力市場交易中的燃煤發電市場化交易電價已出現上浮,對緩解當地燃煤發電企業經營困難發揮積極作用。
專家表示,改革后將推動全部燃煤發電電量有序進入市場,同時設置更大幅度的上下浮動限制,高耗能行業市場電價上浮不限,這些舉措有利于發揮市場機制作用,讓市場電價更好地反映電力供需形勢和成本變化,助力燃煤發電行業結構調整、功能轉型,推動煤電上下游協同發展。
對工商業用電成本影響有限
此次改革推動工商業電力用戶全部進入市場,且擴大市場化交易電價的上下浮動范圍,會不會給工商業用戶特別是小微市場主體的運營成本帶來影響?
對此,國家發展改革委價格司副司長、一級巡視員彭紹宗坦言,全面放開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擴大上下浮動范圍,在電力供需偏緊的情況下,市場交易電價可能出現上浮,在一定程度上推升工商業企業用電成本。
“需要分用戶類別來看,對高耗能企業市場交易電價,規定其不受上浮20%限制,這樣上浮不限,就是要讓用電多、能耗高的企業多付費。其他工商業用戶,單位產品生產用電少,用電成本在總成本中占比總體較低,市場交易電價出現一定上浮,企業用電成本會有所增加,但總體有限。”彭紹宗說。
據悉,為了盡可能地幫助中小微企業減輕成本壓力,國家發展改革委充分考慮各類市場用戶的實際情況,作出針對性安排。
一是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進入市場。對于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戶,全部進入市場;其他工商業用戶,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盡快推動進入市場。
二是鼓勵地方結合實際情況采取階段性政策予以優惠,以減輕用戶用電負擔。
三是繼續落實好已出臺的支持民營企業發展、中小微企業融資、制造業投資等方面一系列惠企紓困措施,助力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降低成本壓力。
彭紹宗同時強調,此次改革保持居民、農業用電價格的穩定,對居民消費價格指數(CPI)沒有直接影響。如果市場交易電價上浮,會在一定程度上推高企業特別是上游生產企業用電成本,對工業生產者價格指數(PPI)有一定推升作用,但改革措施有利于改善電力供求狀況,更好保障企業用電需求,促進企業平穩生產、增加市場供給,從總體上有利于物價穩定。總體來看,此次改革對物價水平的影響是有限的。來源:經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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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電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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