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近日從市規自委獲悉,《北京城市副中心站歸納交通紐帶工程消防規劃導則》正式印發。導則清晰,副中心紐帶中的商業設備要求安置在地下一、二層,不允許安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
副中心站歸納交通紐帶地上總修建面積約139萬平方米,地下總修建面積約128萬平方米,功用歸納、規劃大,鐵路及地鐵均采用中庭式車站和多空間交融的規劃理念,車站與其他功用設備間的聯絡度高,是典型的站城一體化工程。據介紹,現行國家標準首要針對單一功用的修建,對多功用站城一體化工程的消防規劃要求不具體、不體系,乃至不清晰。為此,導則依據副中心紐帶的功用需要和空間特性、不同區域內的火災特性,有針對性地提出了相應的消防規劃技術要求。
導則提出,副中心紐帶地下空間設置的出地面采光窗井、排煙豎井等,與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地上相鄰單、多層民用修建或裙房的防火間距不該小于6米,與地上相鄰高層民用修建主體的防火間距不該小于13米;當防火間距不滿足要求時,應采納設置防火墻等防止火災延伸的辦法。
導則提出,副中心紐帶的車站公共區內不該使用液化石油氣和天然氣,地下餐飲場所不得使用天然氣,嚴厲控制易燃物品的數量和火源,并應采納預防電氣火災的辦法。
導則清晰,依據現行國家相關標準,副中心紐帶中的商業設備要求安置在地下一、二層,不允許安置在地下三層及以下樓層,嚴厲控制在地下展現和出售各類易燃易爆商品。
導則提出,不同功用設備或各功用設備內的高火災危險性場所與其他區域或場所之間,應設置防止火災延伸的防火分隔辦法,并統籌方便使用和人員分散。
同時,鐵路車站的站臺公共區、乘客進出站廳和候車廳、地鐵車站的站臺和站廳的公共區,可利用上、下行自動扶梯作為分散設備,但下行自動扶梯應能在火災時改為上行功用或中止運行。
導則提出,副中心紐帶中各功用設備內的非消防用電負荷,應設置電氣火災監控體系。(來源:北京日報記者陳雪檸)
原標題:副中心站歸納交通紐帶工程消防規劃導則發布商業設備不許設在地下三層及以下
標簽:
副中心站 歸納交通紐帶工程 消防規劃導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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