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應急辦理部網站音訊,硝酸銨具有遇火、高溫、強烈撞擊發生爆破的風險特性。為加強我國硝酸銨出產、儲存、出售、購買、運送等環節安全風險管控,近來,應急辦理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運送部、海關總署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硝酸銨安全辦理的告訴》(以下簡稱《告訴》),部署強化硝酸銨安全辦理作業。
《告訴》要求,各地區要強化硝酸銨安全風險源頭管控,對硝酸銨建造項目從嚴審批,新、改、擴建項目要按定量風險評價法評價其外部安全防護距離。有關企業要嚴厲控制工藝參數,定時監測原料和成品中的雜質含量,及時收回處置被污染的硝酸銨;嚴厲執行“一書一簽”和產品包裝要求,保證運送環節和下游用戶了解硝酸銨安全信息;使用硝酸銨出產硝基復合(混)肥的企業要嚴厲執行抗爆性能強制檢測準則;進一步提升固體硝酸銨庫房和硝酸銨溶液儲罐的安全條件;加強硝酸銨運送安全風險管控,建立健全并嚴厲執行充裝或裝載查驗、記錄準則,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企業承運硝酸銨;嚴厲硝酸銨出售、購買環節辦理,禁止將硝酸銨出售給未經許可或法定手續不全的單位和個人,并按規則做好存案作業。
《告訴》著重,各級應急辦理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硝酸銨出產、運營(儲存)企業和使用硝酸銨的化工企業的安全監管;各級民用爆破物品職業主管部門要依法嚴肅查處違規出售硝酸銨的行為;交通運送部門要催促從事硝酸銨運送的風險貨物路途運送企業標準運送行為;各級公安機關要從嚴標準硝酸銨等風險貨物運送車輛的通行秩序;民用爆破物品職業主管部門、公安機關、海關部門要按照相關要求,加強硝酸銨出口辦理,下降出口環節安全風險。
《告訴》明確,應急辦理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速研究擬定硝酸銨安全辦理相關標準標準;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有關部門加速推動全國風險化學品監管信息同享渠道建造,發揮好渠道對硝酸銨監管信息同享的支撐效果。
標簽:
硝酸銨 建造 項目 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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