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上海市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加方法》等多項環評變革新政正式施行。這些變革新政涉及環評分類辦理、公眾參加、規劃環評與項目環評聯動、事中過后監管等多個生態環境領域的辦理制度,是繼2019年推出的“1+8+5”環評變革方針之后的又一新舉措,旨在深化環評“放管服”變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為發揮環評制度應有功用,把批閱要點聚焦在高污染、高排放和高風險的職業和項目上,研討擬定了《上海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要點職業名錄(2021年版)》,著重重視6個要點職業、21種特殊工藝和規模、歸入“兩高”規模以及坐落生態維護紅線規模內的建設項目。通過目錄制辦理方式,對列入要點職業名錄的項目嚴把環境準入關,各級生態環境部分不得以環評變革的名義簡化環評批閱。對未列入要點職業名錄的項目,根據項目對環境的影響程度,分類施行環評變革舉措,在環評形式、批閱流程上予以優化和簡化。
為便于企業群眾辦事,按照“權責匹配,權責對應”原則,優化調整既有的市區環評分級批閱名錄,研討擬定了《上海市生態環境局批閱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2021年版)》。一是會集下放浦東新區規模內的環評批閱權限。坐落自貿區保稅區、自貿區臨港新片區以及浦東新區規模內的項目,環評批閱權限下放至自貿區保稅區辦理局、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及浦東新區生態環境局批閱。二是下放部分污染辦理工藝成熟、環境影響可控建設項目的批閱權限。例如,大型主題公園、新建燃氣發電項目、330千伏以下輸變電工程等。環評分級批閱權限調整后,全市99%以上的項目將由屬地生態環境部分批閱。
環繞高效辦成“一件事”,從企業群眾實際辦事需求和存在問題出發,對涉及面廣、辦件量大且環境影響小、環境風險可控的高頻事項,簡化環評形式或不歸入環評辦理。一是環評豁免及降等。結合生態環境部關于建設項目環評分類辦理的有關規則,研討擬定了《〈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分類辦理名錄〉上海市施行細化規則(2021年版)》,對簡單機加工的制造業、學前教育及小學、單臺容量20噸/小時以下的天然氣鍋爐等23個職業46個項目類別中的部分項目施行環評豁免,對單純分裝混合的化工、醫藥職業研發中試等3個職業4個項目類別中的部分項目施行環評降等,對部分項目類別的工藝、規模、名詞定義等進行細化說明。涉及的項目類型涵蓋產業開展、社會服務、基礎設施和環境辦理等若干類別。二是推廣環評行政批閱奉告承諾辦理。研討擬定了《上海市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行政批閱奉告承諾方法》,明確對特定區域和特定職業的項目,推廣環評行政批閱奉告承諾辦理。環評批閱時限由20個工作日削減至1個工作日,完成即來即辦。中國新聞網 作者:殷立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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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影響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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