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廣州市住宅和城鄉建造局發布《廣州市城市更新法令(尋求定見稿)》(以下簡稱《尋求定見稿》),面向公眾咨詢定見,公示時刻為7月7日至21日。
為進一步推進城市更新有機有序有效開展,對廣州十多年來的城市更新規章、政策進行總結提煉并上升為地方性法規,運用法治思維和方法解決城市更新作業中的痛點難點堵點問題,廣州市人大常委會將《廣州市城市更新法令》列入2021年立法作業計劃。
根據立法計劃組織,廣州市住宅城鄉建造局于今年2月起牽頭會同市司法局、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等部門發動《廣州市城市更新法令》立法作業,經過多輪尋求各相關部門、區人民政府定見,并重行專家論證會,廣泛聽取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及鎮(街)村代表等定見后,形成《尋求定見稿》。
《尋求定見稿》主要包含推進歷史文化保護及活化使用、提升公共服務供應能力、供給高質量的工業開展空間、強化多方主體權益保證、加大對城市更新微改造的支持力度、促進土地節省集約使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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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間,《尋求定見稿》強調在城市更新中要把歷史文化保護放在第一位,并促進歷史文化資源活化使用。鼓舞不行移動文物、歷史建筑引入圖書館、博物館、美術館、書店、非遺傳承場所等功能,采納措施鼓舞國有歷史建筑活化使用。
《尋求定見稿》還提出,鼓舞整合使用微改造項目范圍內以及周邊可使用的空地、拆除違法建造騰空用地等空間資源優先增加綠洲、開敞空間、加裝電梯和建造公共服務設施;鼓舞使用行政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用地、用房(含公房)增設公共服務設施。
《尋求定見稿》提出,城市更新應通過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證、租購并重方法增加公共租借住宅、共有產權住宅等保證性住宅建造和供應,引導團體建造用地依照規劃建造團體宿舍等租借住宅,實在改進老百姓居住條件,實現住有所居、住有宜居。
《尋求定見稿》提出,加大對城市更新微改造的支持力度。針對微改造項目挖潛空間難、審批答應難、資金籌集難等瓶頸問題,提出一系列解決措施。觸及用地以及建筑功能業態轉化的,通過制定正、負面清單進行管理。
來歷:新華網
標簽:
廣州市城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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