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開展改革委、財政部、國家動力局聯合印發了《2021年生物質發電項目建造工作計劃》(發改動力〔2021〕1190號)。我國產業開展促進會生物質能產業分會依據工作計劃精神和新時代動力高質量開展要求,對工作計劃的出臺布景,計劃中電價競價規則、補助央地分管詳細思路,產業開展的方針主張等進行深化解讀,供企業和相關組織參考。
計劃出臺布景
《2021年生物質發電項目建造工作計劃》的出臺是為進一步貫徹執行《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動力發電健康開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文件的相關內容,是《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造運轉的實施計劃》(發改動力〔2020〕1421號)思路的延續;是為壓實當地主體職責,科學合理分配2021年度新增生物質發電(日子廢物燃燒發電、農林生物質發電和沼氣發電)項目補助額度;是為執行“碳達峰、碳中和”方針任務,促進生物質發電高質量開展的又一重要行動。
十方面對計劃進行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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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體思路
實施計劃總體上延續了2020年生物質發電項目建造管控思路,思路準則首要體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1、以收定支,總額控制。
2021年度新增生物質發電項目
補助總額為25億元,高于去年同期(20年補助總額為15億元)。從另一個視點闡明,在雙碳方針和鄉村復興戰略大布景下,國家開展零碳生物質能的初心仍舊未變,但在以收定支的基礎上,生物質發電職業需要有序穩步開展。
2、央地分管,國補退坡。
為緩解中心財政壓力,進一步壓實開展生物質能當地主體職責,本年初次發動中心和當地按必定份額分管電價補助機制。后續每年將動態添加當地承當份額,削減中心財政分管份額,直到增量項目補助悉數由當地承當。
3、競價上網,優勝劣汰。
為促進職業技術進步和管理水平提升,削減生物質發電項目對電價補助依賴,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裝備中的決定性作用,本年開始實行競價上網機制。
4、區別對待,分類管理。
為兼具公平緩靈活性,客觀、務實、合理分配年度新增項目補助,實施計劃在三個層面對生物質發電項目進行了分類管理。
1)補助項目分類管理:分為非競賽性項目和競賽性項目。
2)競賽裝備分類管理:在競賽性項目中,考慮到不同類別項目發電成本差異較大,又分為農林生物質發電類項目(含沼氣發電)和日子廢物發電類項目。
3)央地分管分類管理:在央地分管層面,考慮到不同地域經濟開展差異,把全國分為西部(含東北)區域,中部區域和東部區域。
二、競賽性與非競賽性項目區分
競賽性項目:2021年1月1日(含)之后核準或開工的生物質發電項目。
非競賽性項目:2020年12月31日之前已開工,且于2021年12月31日之前悉數機組并網的生物質發電項目。
注:2021年12月31日之后機組并網的非競賽性項目,按競賽性項目進行管理。三、補助資金額度區分非競賽性項目20億元。競賽性項目5億元。其中,農林生物質發電及沼氣發電項目3億元,日子廢物發電類項目2億元。
四、非競賽性項目怎么申報
與現有申報項目補助清單程序相同。
四個步驟:項目申報→省級審閱承認→項目復審→補助清單公示和發布。
五、競賽性項目怎么申報
與現有申報項目補助清單程序不同的是:項目申報復核后,由國家可再生動力信息管理中心依照競賽裝備規則進行排序。
詳細步驟:項目申報→省級審閱承認→項目復核排序→發布補助名單。
六、競賽裝備規則
非競賽性項目:
依據年度非競賽性項目補助資金規劃,按投運時刻由先到后,逐一進入補助項目清單,直到當年非競賽性項目補助額度用完。投運時刻相同時,熱電聯產項目優先。在以上同等條件下,裝機容量小的項目優先。
競賽性裝備項目:
依據電價退坡起伏,由高究竟進行排序,逐一歸入年度建造管理計劃,直到當年競賽性項目補助額度用完。電價退坡起伏相同時,熱電聯產項目優先。在以上同等條件下,裝機容量小的項目優先。廢物燃燒發電項目申報電價補助的前置條件:當地有必要出臺日子廢物處理收費準則。
七、央地分管規則
(一)時刻區分
《完善生物質發電項目建造運轉的實施計劃》(發改動力〔2020〕1421號)發布之日(2020年9月11日)前悉數機組投運項目補助由中心財政全額承當,之后(含發布之日)投運項目由央地分管。
(二)分管份額
(三)保證地補落地行動
當地組織申報前應許諾執行生物質發電項目當地分管資金。未做出許諾省份的項目不能歸入中心補助規劃。
(四)央地分管份額調整機制一減:
逐年削減中心財政分管份額。
一增:
逐年添加競賽裝備中心補助規劃。
全退出:
預計在“十四五”末,中心分管部分將悉數退出,新增生物質發電項目電價補助由當地全額承當。
八、建造時限
非競賽性項目:
須于2021年末之前悉數機組并網。
競賽性項目:
須于2023年末之前悉數機組并網。每逾期一個季度,電價削減0.03元/kwh。
九、監測預警
為進一步增強項目建造信息透明度,引導企業和社會資本理性出資,有關部門按月監測生物質發電投產并網信息,補助額度到達當年中心補助總額后,當地不再核準需要中心補助資金的項目。
十、職業監管
加強生物質發電項目建造、運轉等方面的監管,嚴格執行《關于核減環境違法廢物燃燒發電項目可再生動力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告訴》(財建[2020]199號)、《關于核減環境違法等農林生物質發電項目可再生動力電價附加補助資金的告訴》(財建[2020]591號)等相關方針。
職業開展主張
一、出臺存量項目補助到期后過渡性支撐方針
考慮到當時綠證交易市場還不老練,生物質發電項目一旦失去電價補助支撐,將面臨停運風險。一方面主張中心財政補助到期后,由省級方針出臺支撐方針保證項目持續開展;另一方面主張價格部門保存生物質發電原有標桿電價,各省通過疏導電價矛盾或競價上網,處理生物質電價高出當地燃煤基準上網電價部分,直到綠證交易市場老練。
二、進一步加大生物質發電轉型熱電聯產支撐力度
一是鼓勵生物質發電項目多供熱(冷),少發電,對到達必定熱電比的熱電聯產項目,給予優先發放補助獎賞。二是生物質發電企業在建造配套熱力管網時,國家或當地政府給予必定的貼息支撐。
三、建立有機廢棄物有償處理機制,拓展當地資金來源
一是建立普惠制有機廢棄物處理收費準則。依照“誰產生誰付費,誰污染誰付費”準則,逐漸建立對畜禽糞污、餐廚廢物、以及其它有機廢棄物處理收費機制。二是當地政府建立廢棄物處理公共預算資金,對處理農業、林業廢棄物,日子廢物的企業進行恰當的補助,執行當地治理環境職責,緩解中心補助資金壓力。三是關于欠發達區域,中心采用轉移付出方式進行支撐。生物質能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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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質發電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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