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27 17:30 ,在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為清遠市清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公開選取檢驗檢測服務中介服務機構,現將相關事項公告如下:
此項目采用多選一的直接選取方式,項目業主將在報名的若干家中介機構中,自主選定一家作為中選機構,未被選中的機構不應有任何異議。
- 項目業主
清遠市清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 采購項目名稱
清遠市清新區2021年建筑起重機械集中整治專項行動
- 中介服務事項
建筑起重機械專項檢查檢測
- 投資審批項目
否
- 采購項目編碼
4418275608381272105190913
- 項目規模
投資額(¥516,000.00元)
- 所需服務
檢驗檢測服務
- 服務內容
1.根據項目業主要求,對項目業主監管工程的建筑起重機械進行檢測及相關資料審核,檢測項目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吊籃,監督抽檢檢測的建筑起重機械數量由項目業主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確定。 2.中介結構根據項目業主監督工作安排制定檢測計劃,配合項目業主在約定時間進行檢測,建筑起重機械檢測完成后應當場開具檢驗檢測意見書,由項目業主或施工現場監理單位工作人員簽收:對于檢測不合格的,須在當天告知項目業主工作人員。并及時向甲方提供現場檢測發現的缺陷與隱患圖片等,便于項目業主督促現場施工,監理單位進行整改。
- 中介機構要求
資質(資格)要求
- 資質(資格)要求說明
1、必須具有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CMA計量認證證書(附表中認證范圍含:塔式起重機、施工升 降機、物料提升機、吊籃)且在有效期內; 2、必須具有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核準證(檢測范 圍含: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吊籃)且在有效期內; 查看資質等級樹
- 其他要求說明: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內注冊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法人; 2、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抽檢項目負責人應具有起重機械檢驗師(QS)資格,參與抽檢檢測的人員應具有起重機械檢驗師(QS)資格或起重機械檢驗員(QZ-1)資格; 3、近三年內(至2021年5月19日)未在清遠市清新區建設主管部門在監工程項目承接建筑起重機械驗收類檢測業務; 4、近兩年內(至2021年5月19日)未受到廣東省內建設主管部門作出行政處罰的; 5、抽檢檢測過程中產生的員工工資、差旅費、住宿費、檢測器材費用、稅費等一切費用由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承擔; 6、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在收到抽檢指令時,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到達現場開展抽檢業務; 7、特種設備檢驗檢測單位應在抽檢檢測工作完成7個工作日內提供本次監督抽檢項目的檢驗檢測報告,20個工作日提交工作總結報告。
- 服務時限說明
無要求,按照合同雙方自行約定
- 服務金額
暫不做評估與測算
- 金額說明
1、檢測單價參考廣東省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檢測和鑒定協會頒發的《廣東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質量安全檢測收費指導價》(粵建檢協【2015】8號文),最終檢測單價按照清遠市清新區政府采購服務類項目執行情況,以及雙方簽訂的合同為準; 2、本次建筑起重設備專項行動所需項目資金擬在財政資金中解決; 3、將按照實際檢測的起重設備數量進行結算。
- 選取中介服務機構方式
直接選取
- 是否指定中介
否
- 有無回避情況
否
- 截止報名時間
2021-05-27 17:30
- 業主單位咨詢電話
清遠市清新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0763-5822056)
- 采購需求書下載
關于廣東省網上中介服務超市采購采用直接選取的說明.pdf
清遠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對市轄工程建筑起重機械開展實體專項監督抽查的通知(含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