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司受業主委托,于2021-05-17在網上發布:關于FZQ2000Z型附著自升塔式起重機轉場運輸。各有關單位請與公告中招標負責人接洽聯系,及時開展投標及相關工作,以免錯失商業機會。
關于FZQ2000Z型附著自升塔式起重機轉場運輸【2次公告】
一、比價結果 內蒙古能建【關于FZQ2000Z型附著自升塔式起重機轉場運輸】(標段編號[XJ2021-05-110001])采購工作已結束,由采購單位依法確定成交供應商,現將采購結果公示如下:
成交供應商:內蒙古強鑫物流有限責任公司,報價總價:148000.00元(壹拾肆萬捌仟元整) 棄標函:無 二、公示期 本公示公示期為24小時。 三、質疑與投訴 自本公示發布24小時內,向能建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jc.imeec.cn/)提出。 1、應當提交帶有正式簽章的書面質疑、投訴書,具體包括下列內容: (1)投訴人的名稱、地址、聯系人及有效聯系方式; (2)被投訴人的名稱; (3)質疑、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 (4)相關請求及主張; (5)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 2、質疑、投訴人應為所投訴項目的參與供應商。 3、法人質疑、投訴的,質疑、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其他組織或者自然人質疑、投訴的,質疑、投訴書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訴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代理人辦理投訴事務時,應將授權委托書連同投訴書一并提交,授權委托書應當明確有關委托代理權限和事項。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質疑、投訴,不予受理: (1)質疑、投訴人不是所投訴采購活動的參與者,或者與投訴項目無任何利害關系; (2)質疑、投訴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3)質疑、投訴書未署明投訴人真實姓名、簽字和有效聯系方式的;以法人名義投訴,質疑、投訴書未經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的; (4)投訴時間超過公示期的; (5)已經答復,并且投訴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的。 5、在質疑、投訴處理過程中,能建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http://jc.imeec.cn/)根據需要,將聽取被投訴人的陳述和申辯,必要時組織投訴人和被投訴人進行質證。 6、質疑、投訴人不得以投訴為名排擠競爭對手,進行虛假、惡意投訴,阻礙采購活動的正常進行。投訴缺乏事實根據或者法律依據的,或者投訴人捏造事實、偽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進行投訴,給他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并取消其合格供應商資格2年。 采購員:黃志光 聯系電話:15047200314 采購單位:內蒙古第一電力建設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投訴電話:0471-5202053 監督單位:內蒙古能源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監督電話:0471-5202053 開發單位:合肥明信軟件技術有限公司 技術支持:0551-65337378 平臺操作事宜請聯系采購單位管理員或監督部門。 2021-05-17 1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