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21年行動計劃》出爐 太原、臨汾今年力爭全部退出后10位
我省近日發布《山西省空氣質量鞏固提升2021年行動計劃》,今年,我省堅決完成國家下達的大氣約束性指標。11個設區市環境空氣質量二氧化氮指標全部達到《環境空氣質量標準》二級標準,二氧化硫指標全部達到一級標準,綜合指數在全國168個重點城市中排名前移,其中太原市、臨汾市力爭全部退出后10位,其他城市力爭全部退出后20位。
5月17日,山西晚報記者從省政府了解到:今年,我省將在產業結構和布局調整上再發力。嚴格落實“三線一單”生態環境分區管控體系,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控制高碳、高耗能、高排放項目建設,為轉型發展項目騰出環境容量。焦化行業在現有產能只減不增的基礎上,大力推進企業通過實施產能置換,建設節能環保水平高的大型先進項目。繼續推進城市建成區及周邊重污染企業搬遷退出,加快清理不符合城市功能定位的污染企業,推進重污染企業退城入園。
散煤清潔替代再擴展。繼續擴大清潔取暖覆蓋面,大同、朔州、忻州3市平原地區、川區谷地力爭散煤基本清零,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覆蓋率力爭達60%以上,其他市農村地區清潔取暖覆蓋率力爭達70%以上。進一步優化清潔取暖路徑,采取工業余熱供熱的,熱源企業環保績效水平必須達到B級及以上,列入淘汰關停和產能退出范圍的企業不得作為熱源。以生物質為燃料的取暖設施須符合節能、環保相關要求。做好清潔取暖補貼政策延續和宣傳,防止補貼退坡導致散煤復燒。堅決杜絕“一刀切”。在清潔取暖工程不到位的情況下,不得簡單拆除群眾取暖設施、清繳采暖用煤,確保群眾溫暖過冬。
另外,嚴格規范執行環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依法開展環境執法,為守法企業保駕護航。對違法排污企業要堅決查處,特別是對現場管理混亂、無組織排放嚴重的,偷排偷放、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的,屢教不改、屢罰屢犯的,以及重污染天氣預警期間不落實應急減排措施或超標排污的,要重拳打擊,落實企業治理污染的主體責任。(來源: 山西晚報 記者 薛建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