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公布了2021年首批光伏發電項目競爭優選結果,約86個項目進入優選名單,規模總計為3029.05兆瓦。其中,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為33個,規模為2786兆瓦;分布式光伏項目為53個,規模為243.05兆瓦。
根據通知,江西省本次除少數不符合申報政策或未落實市場化并網消納條件得分較低的項目外,大部分項目均同意入圍年度規模。需要強調的是,部分企業承諾配建儲能項目,配置儲能標準不低于光伏電站裝機規模的10%容量/1小時。入圍企業要在2022年4月底前建成電站和配套儲能項目,對逾期未建成者,不再受理項目單位(含其全資子公司、大股東所屬企業)新項目申請,并在企業誠信等方面給予相應處罰。
截至2020年底,江西省光伏累計裝機為7.76吉瓦,已逐漸成為光伏項目開發的熱門省份。根據江西省“十四五”規劃,該省將繼續積極穩妥發展光伏、風電、生物質能等新能源,力爭裝機達到1900萬千瓦以上。以宜春、新余、上饒、贛州等設區市為重點,打造贛西、贛東北、贛南三大新能源產業集聚區。加快上饒光伏國家新型工業化示范基地、新余國家硅材料及光伏應用產業化基地、宜春國家鋰電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基地等平臺建設,培育形成若干特色產業集群。到2025年,新能源產業規模達1700億元左右。
在此次公布的地面集中式光伏電站項目中,陽光新能源以450兆瓦的規模居于首位,其次是大唐集團440兆瓦、華能370兆瓦。在分布式光伏項目的優選結果中,國家能源集團一舉中標24個分布式項目共計約119兆瓦。
從江西省此次優選結果來看,以國家能源集團、大唐為代表的央企正在加緊布局分布式光伏項目。實際上,伴隨地面集中式電站土地成本的不斷高漲,分布式光伏平價項目的的經濟性日益凸顯,正成為央企的戰略熱點。
據了解,江西省2021年光伏項目競爭優選工作將分四批進行,本次公布的規模為第一批,部分未申報成功的項目可參與后續批次的項目申報。光伏能源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