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司受業主委托,于2021-04-24在網上發布:焦化公司2021年4月第一批起重設備配件詢價通知單采購。各有關單位請與公告中招標負責人接洽聯系,及時開展投標及相關工作,以免錯失商業機會。
焦化公司2021年4月第一批起重設備配件詢價通知單采購項目采購
2021-04-24 07:20:03
提出異議
焦化公司2021年4月第一批起重設備配件詢價通知單采購采購結果公告(采購編號 WZYC-WZXJ-2021040461)
一、成交供應商: 新鄉市新起恒升起重機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 2021-04-24 至 2021-04-27 三、采購人: 國家能源集團煤焦化有限責任公司-國能蒙西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國能蒙西華瑞化工有限公司 四、采購機構: 國電物資集團有限公司銀川采購中心 五、監督: 采購機構負責受理采購異議;采購人采購管理部門負責受理采購投訴。
六、異議 潛在報價人、報價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對采購結果有異議的,應在采購結果公告期間提出,有效異議應具備下列條件: 1.異議提出人應是本項目采購活動的參與者或是本項目的利害關系人; 2.異議應在采購結果公告期間提出; 3.異議人真實名稱及有效聯系方式,非國家能源e購平臺注冊供應商應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 4.明確異議項目的采購單名稱、采購編號、采購機構、采購人; 5.提出異議的基本事實,有效線索及相關證明材料。 七、投訴 異議提出人對異議答復不滿意的,或認為采購活動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家能源集團公司規定的,可以自知道或應當知道之日起10日內提起投訴。 (一)、有效投訴應具備下列條件: 1.投訴人是本項目的采購活動參與者,或者與本項目有利害關系; 2.對采購結果提起投訴前已依法依規進行異議; 3.投訴書內容符合規定; 4.在投訴受理的有效期限內; 5.同一投訴事項未經國家能源集團及其所屬子分公司的紀檢監察機構或信訪部門處理。 (二)、投訴書應包括的內容: 1.采購編號、項目名稱、被投訴人名稱; 2.投訴人的名稱、授權代表(如需)、授權委托書(如需)及聯系方式; 3.應附提出異議的答復情況及相關的證明文件; 4.具體明確的投訴事項和與投訴事項相關的投訴請求及主張; 5.事實依據、法律依據、有效線索及相關證明材料; 6.外文投訴材料(如有)的中文譯本; 7.投訴人是法人的,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投訴的,投訴書必須由其主要負責人或者投訴人本人簽字;并附有效身份證明復印件。 八、未按上述要求提出異議、投訴的,視為無效,將不予受理。 九、針對惡意投訴,將按照國家能源集團失信管理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1.捏造事實或提供虛假材料; 2.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證據來源的合法性存在明顯疑問,且投訴人無法證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視為以非法手段取得證明材料; 3.其他惡意投訴情形。 公告機構:國電物資集團有限公司銀川采購中心 公告日期:2021-04-24 07:2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