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政策和市場環境是促進我國儲能產業發展的關鍵。
在進入“十四五”發展的新階段,儲能在未來我國能源體系建設中的關鍵地位越發突顯。
面對儲能商業化和規模化發展的需求,相關部門和機構一直在努力協同產業各方參與者,積極引導儲能政策和市場環境的改善。
尤其進入2021年以來,儲能相關政策頻出。根據「儲能之聲」不完全統計,2021年1-3月,我國已大大小小頒布了28項儲能相關政策。
由于此前,已對1-2月份的儲能政策進行了匯總和分析。因此,本文只對3月份,我國頒布的儲能相關政策進行匯總和分析:共計11項,其中國家級政策1項,地方級政策10項。
儲能政策“豐收年”
在機遇與挑戰并存的大背景下,2021年對儲能而已將是政策“豐收年”。經過“十三五”時期的沉淀和積累,儲能核心風險和問題幾乎“出清”完成,制約儲能發展的阻力和支撐產業健康持續發展的建議日漸明晰,儲能“產業化”發展的趨勢已不可逆。
不過,政策機制建設與儲能發展的迫切訴求還需全面匹配。而我國各相關部門也一直在開展儲能產業化發展的戰略部署。
3月1日,國家發改委能源局發布《關于推進電力源網荷儲一體化和多能互補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網荷儲一體化實施路徑將通過優化整合本地電源側、電網側、負荷側資源,以先進技術突破和體制機制創新為支撐,探索構建源網荷儲高度融合的新型電力系統發展路徑。
隨后,全國兩會期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草案)》(下稱《規劃綱要》)出爐,其中多處涉及儲能,為我國的能源轉型定下了主調。
同月,海南省接連頒布了2條與儲能直接相關政策。在3月初頒布的《關于開展2021年度海南省集中式光伏發電平價上網項目工作的通知》中明確具體的儲能配置比例為10%;在3月底出臺的《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公開版)》中,提出要加強能源結構調整,大力發展分布式光伏和其他分布式能源,鼓勵有條件產業園區建設分布式能源系統,積極發展儲能設施。
而儲能布局不多,政策性文件較少的江西省也出臺了《關于做好2021年新增光伏發電項目競爭優選有關工作的通知》,明確儲能具體配置比例為10%。
與此之外,貴州、陜西、寧夏、山西、甘肅、山東、廣西7個省份也紛紛頒布了相關政策。其中,貴州和陜西相繼發布了強制配儲的文件,進一步強調了儲能的重要性;寧夏出臺的《自治區清潔能源產業高質量發展科技支撐行動方案》更加側重儲能應用方面,尤其是在電池性能及生產技術上;山西則積極響應國家“十四五規劃”,重點推進儲能產業在山西本省的落地、發展。
儲能之聲 作者:馮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