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1月5日印發《南京市第二批設計方案審查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豁免”項目清單》,對小區、公園等相關項目給予“豁免”待遇。符合條件的建設項目,可以不用辦理規劃審批或規劃許可證。
南京是全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試點城市,早在2018年,市規劃資源局就公布了首批“豁免清單”,涉及小區改造、道路整治及城市公共服務設施建設等項目,取得了較好的成效。此次是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進行增補梳理,制定了第二批“豁免清單”,作為改革試點工作的重要配套性政策文件,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施行。
記者從市規劃資源局了解到,第二批“豁免清單”涉及6方面18種建設項目。針對既有住宅小區配套設施不完善、公共活動空間不足、服務管理覆蓋面不高等民生問題,不涉及建設建筑物、構筑物的更新改造項目,諸如垃圾分類收集點、充電設施、運動場所、停車配建、公共環境提升等,納入“豁免”清單并分類指導,不需要辦理規劃審批。涉及鄰里關系的,以社區自治方式統籌處理。
為鼓勵城市功能復合利用,對在符合條件的各類公園、綠地、開敞空間里建設政府主導的非經營性設施、臨時搭建的平臺等進行“豁免”。諸如籃球場、景觀小品、兒童游樂設施、高架橋下停車場等,免于規劃審批。
為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推進審批制度改革,助力“拿地即開工”機制推進,規劃資源部門“豁免”建設工程的樁基、基坑開挖、機械式停車設施規劃手續,包括利用既有建筑改建公廁、垃圾收集點等,設計方案審定后,免于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這一舉措,將有效破解項目開工難、審批手續繁瑣等問題,使項目落地時間得到有效壓縮。(何鋼陶樂)
來源:南京日報轉自: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