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浙江省政府采購網“采購意向公開”專欄看到,截止6月4日16點該省已累計公開采購意向1465條,最早1條是2月24日義烏市教育研修院發布的“校園刷臉測溫道閘采購預公告”。
據了解,“推進采購意向公開”,在去年財政部印發的《關于促進政府采購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的通知》(財庫〔2019〕38號,以下簡稱“38號文”)中已提出明確要求。今年3月,財政部又專門印發《關于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通知》(財庫〔2020〕10號,以下簡稱“10號文”)。那么,浙江省是從什么時候開展采購意向公開工作的呢?
“我省從今年年初就開始謀劃這項工作,在2月份印發的《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政府采購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對因疫情防控無法立即啟動的采購項目,可在浙江政府采購網和單位門戶網站預先公開采購意向’。之前是試發布,正式公開是從5月1日開始的。”浙江省財政廳政府采購監管處相關負責人如是說。
據介紹,10號文發布后,浙江省財政廳及時進行了轉發,并結合該省實際提出了補充意見。浙江省財政廳明確,從2020年5月1日起,在省教育廳、省人力社保廳和杭州市、義烏市、溫嶺市開展政府采購意向公開試點,上述試點單位和地區對自2020年7月1日起實施的政府采購項目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省級預算單位從2020年11月1日開始對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省級以下各級預算單位從2021年11月1日開始對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的采購項目按規定公開采購意向。各預算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加快推進采購意向公開。
浙江省財政廳還明確了公開的主體、渠道和內容等。各預算單位負責公開本單位采購意向,公開渠道為“浙江政府采購網”。按法定采購方式實施的采購項目應當公開采購意向;通過電子賣場實施且預算金額達到分散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采購項目應當公開采購意向,但通過網上服務市場實施的定點采購除外。各市縣可以適當擴大,但不得縮小公開范圍。由集中采購機構統一組織的批量集中采購,可不納入采購意向公開范疇。采購意向公開內容包括采購項目名稱、采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單位為元)、預計采購時間等要素。
針對公開的時間,浙江省財政廳規定,采購意向公開時間應當盡量提前,原則上不得晚于采購活動開始前30日。各預算單位應當在部門預算批復后60日內,按規定及時公開本單位年度預算安排采購項目的采購意向。但是,無法滿足采購意向公開時間要求的項目,應當單獨提前公開。此后采購意向如發生變動應及時更新。對年中新增的采購項目以及實行臨時采購預算執行確認書制度需辦理臨時確認書的采購項目,應當按規定及時公開。
據悉,作為浙江省首批政府采購意向公開試點地區之一,義烏市2月已經開始試行采購意向公開,要求全市采購預算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政府采購項目均納入采購意向公開范圍。該市采購單位全部無意向公開不采購,供應商對之稱贊有加。
來源:政府采購信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