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的通知》(財建〔2020〕5號)、《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6號)等文件要求,經電網企業初審、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復審、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復核,現將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經營區已通過復核的項目予以公示,后續通過復核的項目將在新能源云平臺上滾動公示。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
按照《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促進非水可再生能源發電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財建〔2020〕4號)、《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關于印發的通知》(財建〔2020〕5號)、《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可再生能源發電補貼項目清單審核有關工作的通知》(財辦建〔2020〕6號)等文件要求,經電網企業初審、省級能源主管部門復審、國家可再生能源信息管理中心復核,現將國家電網有限公司經營區已通過復核的項目予以公示,后續通過復核的項目將在新能源云平臺上滾動公示。 國家電網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