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繼《造船產業競爭力強化方案》(16年10月),《造船產業發展戰略》(18年4月)后,韓國政府發布《造船產業活力提高方案》。
本方案主要幫助韓國中小型造船企業和配套企業解決金融、雇傭及中長期發展等問題。方案概要主要為以下三部分:
一、為中小型綠色船舶創造市場需求:
1)2021年1月施行排放規定海域(ECA)并完善相關制度;
2)對綠色船舶及設備普及提供1萬億韓元(約合61億人民幣)支援;
3)支持LNG、氫燃料、電力船舶的技術開發和3艘實船應用;
4)投資2.8萬億韓元(約合170億人民幣)支持LNG加注基礎設施建設;
二、短期解決金融和雇傭等困難:
5)提供1萬億韓元(約合61億人民幣)規模貸款延期和新設7000億韓元(約合42億人民幣)金融支援項目:包括船廠-配套企業合作金融項目、進軍新興領域擔保項目、擴大中小船企保函規模;
6)延長特別雇傭支援行業時間:各地區靈活利用閑置船廠;
三、中長期通過高附加值船舶開發等提升競爭力:
7)開發自航智能船舶;
8)強化中小型船企設計能力;
9)擴大智能船廠(Smart K-yard)投入范圍;
10)通過構建海外基地等擴大接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