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碼:CBL_20180111_1068169732
關于武咸城際鐵路工機具委托采購(升降平臺)招標文件答疑補遺
項目編號:WT1712-3803-房建-SC-1
各投標人:
非常感謝各投標人參與本項目投標,現對投標人對《武咸城際鐵路工機具委托采購(升降平臺)-項目編號:WT1712-3803-房建-SC-1》提出的質疑做出答疑。
問一:
(一)1、9米雙桅柱升降平臺技術要求。平臺最大高度9米,最大作業高度按行業標準應為10.7米,技術要求描述最大平臺高度為11.7米。
2、液壓動力系統要求為合資品牌,主要配置描述卻為進口品牌,建議統一。
3、所招標3款產品均要求進出電梯,招標方并未提供電梯尺寸(長*寬*深)及電梯載重量。
4、12米及14米設備均要求設備為自行走升降工作平臺。自行走升降工作平臺指的是設備在任意升高狀態下均可以由在平臺作業的人員進行駕駛的設備。自行走設備適用于大范圍移動的場所,無需安裝保護支腿,在安全和便捷性達到統一,就需要增加設備自重,而技術參數所提供的產品尺寸和產品重量,均不能保證設備在升高狀態的安全性。
(二)9米雙桅柱升降平臺最大外形尺寸長寬高1.35*0.8*1.9m按照同行業標準應為1.45*0.9*2m。
12米四桅柱自行走升降平臺最大外形尺寸長寬高1.5*0.9*1.95m按照同行業標準應為2.1*1.2*2.1m。
14米四桅柱自行走升降平臺最大外形尺寸長寬高1.6*1.1*2.2m按照同行業標準應為2.1*1.2*2.4m。
(三)1.第五章技術規格書所描述12米和14米四桅柱自行走升降平臺主柱的設計形式為四桅柱升降,自帶動力行走。而主要配置第一條行走方式是驅動輪輔助行走,我們要確定貴方需求的是自帶動力,可通過手柄操前進倒退及轉向,并且通過手柄操作可上升下降的全電動自行走,還是驅動輪輔助行走。
2.招標技術規格書要求四桅柱升降,但是主要配置里面對油缸的數量要求確是3條。這個相互矛盾,四桅柱應該需要4條油缸。請確認。
答:(一)1.9米雙桅柱升降平臺技術要求。技術要求確實存在問題,應改為最大平臺作業高度為10.7米。
2. 液壓動力系統也為進口品牌,為保證設備的質量及作業安全的要求,主要配置須為進口品牌。
3.電梯門尺寸應滿足無障礙設計規范(GB50763-2012),目前只要求9米的平臺可進電梯,12米及14米平臺無需進電梯。
4. 12米及14米設備均未要求操作人員在平臺上駕駛行走,行走方式只是驅動輪輔助行走。
5.根據實際工作面偏小,自行走僅僅是移動方便,必須降低高度,不能有人在作業平臺。按照鐵路安全要求,為防止設備移動必須安裝保護支腿,固定設備。
(二)1. 升降平臺的外形尺寸滿足穩定即可,沒有統一規定的尺寸要求。
2.為解決高鐵、城際鐵路跨站臺作業搬運機具方便,需利用垂梯搬運,需保證機具能夠進出客站門廳大門和垂直電梯門,并要存放方便,需定制專門尺寸的機具。
(三)1. 設備均未要求操作人員在平臺上駕駛行走,行走方式只是驅動輪輔助行走。
2.招標技術規格書要求四桅柱升降平臺,主要配置第8 條油缸的數量3 條確實存在錯誤,四桅柱應需要4 條油缸。
中國鐵路物資股份有限公司
中鐵物總國際招標有限公司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