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建筑塔式起重機防臺風安全使用的監督管理水平,近日,省住建廳組織有關單位編制了《海南省建筑塔式起重機防臺風安全技術標準》,并經專家評審通過,現已發布執行。
《標準》明確,海南所轄市縣劃分四級臺風防控區。其中,特級防控區主要包含三沙市;1級防控區包含海口市、三亞市等東部市縣;2級防控區包含儋州市、洋浦經濟開發區等西部地區;五指山等中部市縣為3級防控區。從時間上看,每年劃分為重點防控期與一般防控期,重點防控期為7月至10月,其它月份為一般防控期。
《標準》規定,塔機應按不低于具體條例所規定的非工作狀態計算風壓進行抗風設計,且塔機防腐蝕性應滿足高濕、高鹽環境要求。此外,《標準》提出,制造單位應提供針對海南氣候特點的塔機使用說明書;安裝單位應制定滿足不同防控區、防控期要求的安裝(拆卸)方案;最終安裝高度達到100m以上(含)塔機的安裝(拆卸)方案應經專家論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