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重慶市針對交通污染中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日益凸顯的問題,制定了《重慶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認定標準及禁止使用區域劃定工作方案》,在全國省級行政區域中率先整體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切實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控制。
一是摸清底數,建立臺賬。先后兩次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摸底調查工作,2017年初特別針對工程機械開展了調查工作,對工程機械的種類、型號、分布數量、排放標準、燃油等基本情況進行了調查,基本摸清我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基本情況,并建立了臺賬,為下一步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工作打下了基礎。
二是制定方案,全面劃定。為切實加強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排放控制,市環保局制定了《重慶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認定標準》和《重慶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認定標準及禁止使用區域劃定工作方案》,經市政府批準實施。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各區縣從今年8月以來,相繼開展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的劃定工作。目前,全市38個區縣人民政府及兩江新區、萬盛經開區管委會均完成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的劃定并發布通告。全市劃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區域面積約4000平方公里,包含237個鎮和街道。從11月1日起,全市在禁止使用區域內禁止使用國一及以下的非道路移動機械。
三是完善制度,強化監管。為切實加強管理,重慶市還完善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相關管理制度。今年11月起,各區縣啟動了非道路移動機械使用信息報送工作制度,非道路移動機械的使用者,按要求向轄區環保部門報送使用的非道路移動基本信息以及動態變化信息。同時,建立了非道路移動機械的常態化環保監管機制,環保部門會同城鄉建設、交通、農業、城市管理、林業、園林等有關部門,加強對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禁止使用的監督管理。對在禁止使用區域內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或者排放不達標的,依法進行查處。
四是加強培訓,提升水平。由于非道路移動機械流動性強,使用范圍廣,型號種類多,情況復雜,為更好開展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工作,兩次組織全市非道路移動機械相關管理人員進行了非道路移動機械污染控制管理、高排放非道路移動機械判定標準、禁止使用區域劃定、現場檢查及執法監管等方面的培訓學習,提升了非道路移動機械管理人員環保監督管理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