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辦公廳26日批復馬鞍山市城市總體規劃,通知指出,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統籌做好馬鞍山市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的各項工作,逐步把馬鞍山市建設成為經濟繁榮、和諧宜居、生態良好、富有活力、特色鮮明的現代化城市。
合理控制城市規模。到2020年,中心城區常住人口控制在106萬人以內,城市建設用地控制在110平方公里以內。要貫徹落實城鄉規劃法關于先規劃后建設的原則,禁止在《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外設立各類開發區和城市新區。要落實好《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開發邊界,加強邊界管控,促進城市緊湊布局。增強城市內部布局的合理性,提升城市的通透性和微循環能力。堅持節約和集約利用土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加大存量用地挖潛力度,合理開發利用城市地下空間資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切實保護好耕地特別是基本農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