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受四川省質監局委托,四川省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協會(以下簡稱四川特協)在成都舉行了《四川省住宅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規范》宣貫會,旨在進一步落實電梯安全管理責任,提高電梯安全保障水平。來自電梯安全監管機構、物業單位、維保單位及街道辦事處等共計700余人參加宣貫會。
據了解,目前四川省在用電梯總數已近20萬臺,住宅電梯超過11萬臺,且連續6年保持20%以上的高增長率。隨著電梯數量快速增長、使用年限不斷增加,電梯故障易發多發,電梯安全引起了社會廣泛關注,已成為城市公共安全的重要課題。
通過梳理分析發現,電梯使用管理責任落實不到位、維護保養不到位是制約電梯安全運行的瓶頸和難題。為進一步建立完善長效機制,明晰責任,推動使用單位、維保單位“主體責任落實、責任主體到位”,按照四川省政府關于建立完善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剛性約束機制的要求,四川特協組織編制了《住宅電梯使用安全管理規范》(以下簡稱《管理規范》)《電梯維護保養規范》兩個地方標準,并經四川省質監局批準公布,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實施。
在當天的宣貫會上,四川特協常務副會長、標準編制組組長薛維家結合電梯安全監管的總體形勢、典型案例、行業現狀等對《管理規范》進行了逐條解讀。
據介紹,《管理規范》共分為6章、3個規范性附錄和4個資料性附錄。該標準進一步明確了住宅電梯使用單位和業主的責任義務、電梯使用管理10大工作內容、8種禁止使用電梯的情形和8類禁止性乘梯行為。標準以規范性附錄的形式,進一步明確了電梯安全技術檔案、日常巡視、定期自檢的內容、要求和方法;以資料性附錄的形式,進一步統一了電梯故障記錄、維護保養記錄、事故信息報送格式和19個電梯安全標志。該標準還創造性地提出了1∶40的使用管理人機比,這既是一種管理要求的創新,也是保障電梯安全使用的一項“硬性指標”。
值得一提的是,《管理規范》第一次將電梯所有權人(業主包括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責任義務寫入標準,明確了業主不僅是電梯的所有者、使用者,而且還要對電梯的使用、管理、維護承擔責任義務。同時,《管理規范》還第一次以標準的形式引入第三方評價機制,作為處理業主、業主委員會、使用單位、維保單位之間質量糾紛投訴的解決措施,探索建立電梯安全“吹哨人”制度。
“該標準具有很強的針對性、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將為落實使用單位,特別是物業管理公司的責任夯實基礎,進一步為全省電梯安全筑牢防線。”薛維家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