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110kV小林變電站工程所需采購橋式起重機設備公開詢價評審工作已結束,按照本項目詢價采購方案、詢價采購文件的要求,現將成交結果公告如下:
一、成交單位:河南衛華重型機械股份有限公司 。
二、投訴事宜:
(一)投訴受理機構
受理機構: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珠海供電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區翠香路296號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珠海供電局監察審計部
郵編:519000
聯系人:王工
聯系電話:0756-2182236
傳真:0756-2119402
(二)投訴書的格式及要求
投訴書中應包含投訴人名稱、聯系人及聯系方式、投訴對象、投訴事項的基本事實、相關請求及主張、有效線索和相關證明材料等信息,具體格式詳見附件《投訴書函》。
投訴書必須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投訴由其他利害關系人提出的,還需出示投訴人與本次投標存在利害關系的證明文件,并附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各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對投標文件等存有異議的,可以將投訴書簽字蓋章后,連同其他附件資料以現場遞交或郵寄的方式在規定時間內提出;采用郵寄方式提出的投訴,可以在規定時間內先以傳真方式提出,但書面投訴書必須在傳真發出的當天同時寄出。
(三)投訴內容及時限
1.對資格預審文件的內容有異議的,應在提交資格預審文件截止時間2天內提出;
2.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的,應在投標截止時間10天內提出;
3.對開標有異議的,應在開標現場向監督人員提出;
4.對推薦中標結果有異議的,應在中標候選人公示期間提出。
(四)投訴不予受理的情形
1.投訴人不是投標人,或投標人以外的其他利害關系人未能提供與本次投標存在利害關系證明文件的;
2.投訴事項不具體,且未提供有效線索,難以查證的;
3.投訴書沒有投訴人真實姓名、簽字和有效聯系方式的;以法人名義投訴,投訴書沒有法定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的;
4.超過投訴時效的(以收到投訴書的日期為準;采用郵寄方式的,以郵戳日期為準);
5.已經做出處理決定,并且投訴人沒有提出新的證據的;
6.投訴事項已進入行政復議或訴訟程序的;
7.涉及招標評標過程具體細節、其他投標人的商業秘密投訴。
(五)惡意行為的處罰
經核查發現投訴人所提出的投訴存在誣告、故意擾亂招投標秩序等惡意行為,給招標人或其他人造成損失的,將限制其1年內不得參加所屬單位組織的招投標活動。
采購人: 廣東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珠海供電局
2016年11 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