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中下旬,青海煤監局會同產煤地區煤礦安全監管部門,組成執法檢查組,對全省正常建設的煤礦建設項目進行了專項檢查,并對部分停建煤礦項目進行了抽查。檢查組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現場檢查等方式,對建設項目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的資質、安全責任的落實、隱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及施工程序進行了檢查,下達執法文書8份,責令1處建設項目局部停止施工,并向其上級單位下達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加強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議書1份。
檢查組對煤礦建設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一是建設、施工單位必須按照批準的安全設施設計組織施工建設,對照新頒布的《煤礦安全規程》進行整改,需要變更安全設施設計的按規定變更報批。二是建設、施工、監理單位要認真落實安全責任,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術、管理措施,及時發現并消除事故隱患。三是建設項目建設完成后,建設單位要及時組織開展安全設施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產和使用,并申辦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四是對煤礦停建項目,要求建設單位制定并落實停建期間安全技術措施,做好停建期間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