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國土資源部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城市停車場規劃建設和用地政策通知》,提出合理配置停車設施,提高空間利用效率,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充分挖潛利用地上地下空間,推進建設用地的多功能立體開發和復合利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加快城市停車場建設,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
其中,為解決停車場建設吸引社會資本難的問題,《通知》鼓勵停車產業化,在不改變用地性質、不減少停車泊位的前提下允許配建不超過20%的附屬商業面積。鼓勵超配建停車場,新建建筑超過停車配建標準建設停車場,以及隨新建項目同步建設并向社會開放的公共停車場,可給予一定的容積率獎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