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湖南省政府辦公廳公布《湖南省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實施方案》,明確全面完成落后小煤礦關閉退出工作。從今年開始,用3-5年時間,全省化解落后產能1500萬噸,全省煤礦總數控制在200處左右。
嚴格限制劣質煤使用。完善煤炭產業發展規劃,停止核準高硫高灰煤項目,落實商品煤質量管理有關規定,嚴格控制外省劣質商品煤入湘,按照有關規定繼續限制劣質煤進口。
3年內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
《方案》明確,從2016年起,3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省政府批準各地保留煤礦規劃后,停止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在建煤礦項目應按一定比例與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掛鉤。
重點關閉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等部門確定的13類落后小煤礦,對產能小于30萬噸/年且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煤礦,產能15萬噸/年及以下且發生較大及以上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的煤礦,根據國家相關規定依法予以淘汰。
探索實行煤炭行業“存去掛鉤”。除工藝先進、生產效率高、資源利用率高、安全保障能力強、環境保護水平高、單位產品能耗低的先進產能外,對其他保留產能探索實行“存去掛鉤”,通過重新確定產能、實行減量生產等多種手段壓減部分產能。
《方案》提出,煤炭產能退出后的劃撥用地,可以依法轉讓或由地方政府收回。政府收回原劃撥土地使用權后的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用于支付產能退出企業職工安置費用。對用地手續完備的騰讓土地,轉產為生產性服務業等國家鼓勵發展行業的,可在5年內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
按作業時間不超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煤礦產能
《方案》明確,鼓勵發展煤電一體化,引導大型火電企業與煤炭企業相互持股。鼓勵發展煤炭洗選加工轉化,提高產品附加值;有序發展現代煤化工。鼓勵利用廢棄的煤礦工業廣場及其周邊地區發展現代農業。
加快煤層氣產業發展,合理確定煤層氣勘查開采區塊,建立煤層氣、煤炭協調開發機制,處理好煤炭、煤層氣礦業權重疊地區資源開發利用問題,有效利用煤層氣資源。開展低濃度瓦斯采集、提純和利用技術攻關,提高煤礦瓦斯利用率。
同時,全面實行煤炭產能公告和依法依規生產承諾制度,督促煤礦嚴格按公告產能組織生產,對超能力生產的煤礦,一律責令停產整改。引導企業實行減量化生產,從2016年開始,按全年作業時間不超過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煤礦產能,原則上法定節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產。
對于生產特定煤種、與下游企業機械化連續供應以及有特殊安全要求的煤礦企業,可在276個工作日總量內實行適度彈性工作日制度,但應制定具體方案,并向當地市級以上煤炭行業管理部門、行業自律組織及指定的征信機構備案,自覺接受行業監管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