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關于進一步規范電梯檢驗試點工作的通知
(質檢特函〔2016〕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場監管部門),相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
特種設備檢驗機構作為重要的技術支撐,為保障特種設備安全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按照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規模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發展方向,總局于2010年下發了《關于改進和加強特種設備檢驗工作提升檢驗能力的指導意見》(國質檢特〔2010〕593號)(以下簡稱《593號文件》),對檢驗工作改革進行了一系列探索試點。結合當前的實際情況,現就有關問題進一步明確如下:
一、嚴格按照試點要求開展工作
《593號文件》提出了在一定范圍內探索利用市場配置資源的優勢,打破區域限制,開展由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單位選擇檢驗機構實施檢驗工作的試點,試點范圍包括電梯定期檢驗、中央大型石化企業石化成套裝置定期檢驗、壓力管道和起重機械檢驗。其中,針對電梯定期檢驗的試點工作,《593號文件》明確提出,在電梯檢驗力量無法滿足電梯定期檢驗任務的城市(包括直轄市的區和副省級城市),開展電梯使用單位自主選擇本省內電梯檢驗機構實施定期檢驗的試點。特別是針對當前電梯數量多、增長快的現狀,各地可根據實際需求開展試點工作,重點解決電梯定檢率下降和檢驗不及時的問題,滿足電梯使用單位的需求,切實保障電梯安全運行。
二、協調解決改革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在《全國質檢系統機構整合指導意見和特種設備機構整合方案》(國質檢科[2015]86號)(以下簡稱《86號文件》)發布之前,按照《593號文件》的精神,總局受理了江蘇智邦安全技術有限公司、吉林省中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有限公司和重慶西南電梯質量檢驗中心有限公司(現已更名為中星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城際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浙江賽福特特種設備檢測有限公司和湖南安卓特種設備科技有限公司6家專門從事電梯檢驗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核準申請,按照行政許可程序和要求,總局已經完成或即將完成上述6家電梯檢驗機構的資格核準并頒發核準證書。《86號文件》發布之后,總局暫停受理電梯等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的核準申請。
對于核準的上述專門從事電梯檢驗的檢驗機構,其所在地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要做好本省電梯檢驗工作的綜合協調工作,嚴格按照《593號文件》的改革試點要求,本省的電梯檢驗機構應在本省范圍內從事電梯檢驗工作,做到檢驗秩序不亂,檢驗質量不降,服務質量改善,切實保障特種設備安全。各地質監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對檢驗檢測機構的監督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上述意見,請各省質監局及時傳達到基層質監部門,以及轄區內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執行中遇到的問題,請及時反饋總局特種設備局。
質檢總局特種設備局
2016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