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產能是中國2016年經濟工作的五大任務之一,其中鋼鐵和煤炭是去產能的重點領域。中國國務院日前出臺意見要求,從2016年起,三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并開始按全年作業時間不超過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煤礦產能,嚴控超能力生產。
中國政府網周五刊登“國務院關于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并稱,目標是從2016年開始,用三至五年的時間,再退出煤炭產能5億噸左右、減量重組5億噸左右,較大幅度壓縮煤炭產能,適度減少煤礦數量。
“從2016年起,三年內原則上停止審批新建煤礦項目、新增產能的技術改造項目和產能核增項目;確需新建煤礦的,一律實行減量置換。”意見并稱,“在建煤礦項目應按一定比例與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掛鉤。”
意見指出,要嚴格控制超能力生產,引導企業實行減量化生產,從2016年開始,按全年作業時間不超過276個工作日重新確定煤礦產能,原則上法定節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產。
“全面實行煤炭產能公告和依法依規生產承諾制度,督促煤礦嚴格按公告產能組織生產,對超能力生產的煤礦,一律責令停產整改。”國務院稱。
中國能源報此前曾援引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副會長姜智敏稱,煤礦制度工作日將做調整,將原來的330天下井工作日調整到276天,可壓縮現有煤炭產能的16%。國務院表示,對于安全、質量和環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其他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產能保、技術等方面達不到標準的煤礦,要引導有序退出;并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和其他不符合產業政策的產能。
在推進企業改革重組方面,意見表示,要穩妥推動具備條件的國有煤炭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鼓勵大型煤炭企業兼并重組中小型企業,利用三年時間,力爭單一煤炭企業生產規模全部達到每年300萬噸以上。
意見并鼓勵保險資金等長期資金創新產品和投資方式,參與企業并購重組;并鼓勵發展煤電一體化,引導大型火電企業與煤炭企業之間參股。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上周在專家學者和企業界人士座談會上曾表示,實現新舊動能轉換接續,要堅決有序有力推動傳統產業改造升級;當前要突出抓好鋼鐵、煤炭行業淘汰落后產能,堅持發揮市場倒逼作用,政府重點是支持做好員工分流安置,推動企業瘦身健體、提質增效。
國務院日前也已出臺“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意見”,要求從2016年開始,用五年時間再壓減粗鋼產能1-1.5億噸,在嚴控新增產能同時,努力化解過剩產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