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近日印發《促進化工園區規范發展指導意見》。意見明確,嚴禁在生態紅線區域、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域內建設化工園區。
工信部介紹,中國不同化工園區(以下簡稱“園區”)之間發展水平參差不齊,部分園區布局規劃不合理,規劃實施過程中隨意變動,項目管理不完善,配套設施不健全,安全環保隱患大等問題比較突出,亟待規范引導。
指導意見明確,嚴禁在生態紅線區域、自然保護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基本農田保護區以及其他環境敏感區域內建設園區。
立園區應當符合國家、區域和省市產業布局規劃要求,在城市總體規劃、鎮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之內,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立隔離帶,原則上遠離人口密集區,與周邊居民區保持足夠的安全、衛生防護距離。
此外,該指導意見提出嚴控安全風險,要求對已建成投用的園區每5年開展一次園區整體性安全風險評價。
該指導意見還提出,鼓勵大型園區或距離周邊居民區較近的園區實行封閉管理。對暫時無法進行封閉管理的,應當首先對重大危險源和關鍵生產區域進行封閉化管理。
針對保障員工職業健康,指導意見提出,要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定期開展職業病危害檢測評價、職業健康檢查,降低職業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