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刻汲取山西焦煤汾西礦業集團賀西煤礦“11·17”瓦斯爆炸事故教訓,11月25日,省煤炭工業廳、山西煤監局聯合發文,從12月起各市、各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要對本地區本部門煤礦企業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安全生產大檢查“回頭看”,重點是瓦斯、水害防治和煤礦建設項目。
據介紹,今年1-10月份,全省煤礦因瓦斯和水害誘發的事故共7起、死亡41人,分別占全省煤礦事故總起數和總死亡人數的25.93%、62.12%,瓦斯和水害是影響煤礦安全的主要因素。
省煤炭工業廳、山西煤監局要求,各市、各國有重點煤炭集團公司要重點突出煤礦瓦斯、水害防治和建設項目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等重點內容,依法依規嚴厲查處煤礦領域非法違法生產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作業行為。瓦斯防治必須按照“通風可靠、抽采達標、監控有效、管理到位”的基本要求,采取“機械通風、抽采瓦斯、監測監控”的綜合防治方法,不斷提升瓦斯防治水平;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按規定落實區域和局部綜合防突措施,消除突出危險性,做到不采突出面、不掘突出頭;強化瓦斯監測監控系統管理和日常維護檢查,保障系統正常運行,瓦斯超限和積聚必須做到停電撤人。水害防治必須堅決執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的管理規定,嚴格落實“物探先行、鉆探驗證、化探跟進”的要求,對存在承壓水威脅、周邊老窯積水不明、未查清構造和隱伏導水陷落柱的煤礦,要立即停產停建。
煤礦建設項目要嚴格按照規定落實招投標程序,必須由符合資質的施工隊伍承建,嚴禁施工單位越級承攬工程,嚴禁超出自身施工能力承攬工程,不得出現掛靠、無資質等非法違規行為,嚴禁工程轉包或違法分包;重點檢查承包單位是否具備外包工程所需的施工資質和能力,發包單位是否對承包單位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嚴禁“以包代管”,切實加強煤礦外包工程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嚴格落實建設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施工單位的安全主體責任和監理單位的安全監理責任,有效防止煤礦外包施工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