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建設主管部門進一步加強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嚴禁起重機械設備“帶病”運行。
9月29日,濱州市鄒平縣創新家園四期8號樓工程在塔機安裝時發生倒塌事故,造成2名作業人員高處墜落死亡。省住建廳的通知正是針對這起事故而下發。通知指出,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物料提升機等建筑起重機械設備的安裝(包括安裝、拆卸和加節頂升等作業),必須由具備相應資質并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單位實施。安裝人員、運行操作人員(包括塔吊司機、信號指揮人員、起重司索人員和物料提升機操作人員、施工升降機司機)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作業。
日常運行使用中,各地應積極推廣具有超載報警、限位報警、風速報警、超載控制等功能的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控管理系統。要制定建筑起重機械檢查和維護保養制度,實行定人、定機、定崗、定責,認真做好塔式起重機重要環節、關鍵部位的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工作,并對運行情況實行動態監測,實時監控,及時消除隱患,嚴禁起重機械設備“帶病”運行。
施工升降機每次吊籠乘載人數必須限制在9人以下(含司機9人),嚴禁吊籠超載運行。吊籃高處作業必須限制在2人以下(含2人),不得超載、偏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作業人員必須正確配戴、合理使用安全保護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