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海鹽縣質監局向轄區內相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發出了首批194張特種設備“對賬單”。
“對賬單”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于兩周內對本單位基本情況進行核查,對于核查中發現本單位基本信息等與“對賬單”不符合的,及時與“對賬單”編制部門聯系,進行特種設備動態數據信息庫的完善,進一步夯實動態信息的準確性、科學性、有效性。
日前,浙江海鹽縣質監局向轄區內相關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發出了首批194張特種設備“對賬單”。
“對賬單”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于兩周內對本單位基本情況進行核查,對于核查中發現本單位基本信息等與“對賬單”不符合的,及時與“對賬單”編制部門聯系,進行特種設備動態數據信息庫的完善,進一步夯實動態信息的準確性、科學性、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