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7月28日電 5月下旬到6月中旬,國務院部署開展了對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的第二次大督查。同時,審計署也進行了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從督查和審計情況看,各地區、各部門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決策部署的總體情況是好的,但個別地區和部門還存在工作不協調、落實不到位、工作進度慢等問題。
針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出《關于對全國第二次大督查發現問題進行整改的通知》,要求有關地區和部門認真糾正,嚴肅整改,限期處理解決好存在的問題。
整改通知劍指五類問題
根據記者前期跟隨督查組調研了解到的情況,總體看,各地區、各部門對貫徹落實重大政策措施的態度堅決、思路清晰、積極作為。但督查同時也發現,影響政策落地生根的“中梗阻”現象仍比較突出:一些部門對中央部署缺乏深入細致的研究,不能制定接地氣的實施細則,存在以會議落實會議、以文件傳達文件的現象;一些部門缺乏深入一線的調研,對重大政策措施“最后一公里”的實際效果心中沒數;一些部門和地方在落實重大政策部署時,囿于局部利益,相互推諉扯皮。
整改通知在充分肯定各地區、各部門取得工作成效的同時,明確指出了貫徹落實不力的五類問題。從督查和審計情況看,各地區、各部門胸懷全局、主動作為、改革創新、不畏困難、講求實效,推動重點工作取得積極進展,總體情況是好的。但個別地區和部門在貫徹落實重大政策措施中還存在工作不協調、落實不到位、工作進度慢等問題,也存在欺上瞞下、弄虛作假和工作不作為等極個別現象。
整改通知強調,這些問題和現象的存在,影響了財政預算的執行、項目投資的落地和年度各項工作任務的如期完成,更有個別問題和現象擾亂了正常工作秩序,違反了財經紀律,積聚了經濟風險,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對此,必須認真糾正,嚴肅整改。
整改事項涉及28個地方和部門
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的事項共有26項,其中21項涉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廣東、廣西、四川、貴州、云南、甘肅19個省(區、市),5項涉及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質檢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海關總署、食品藥品監管總局9個部門,包括土地閑置、財政資金沉淀、棚戶區改造、項目建設、信息共享平臺建設、網絡提速降費、藥品審評審批等多個方面。
在用地方面,督查發現,多個地方存在建設用地大量閑置的問題。有的地方2009年-2013年已供應的建設用地中,閑置土地總量占當期年平均供應量的28.6%,有的地方達30.5%。
在財政資金使用方面,督查發現,有的地方財政預算資金支出緩慢,今年前4個月綜合支出進度僅為23.3%;有的地方財政沉淀資金數額較大,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多,安排分散;有的地方還存在2014年及以前年度中央預算內投資存量資金。
在棚戶區改造方面,督查發現,有的省份今年上半年棚戶區改造開工率不足30%,與全國平均工作進度相比偏低。
在一些具體項目方面,督查發現,有的項目從2012年批準立項并進行初步設計,直到2014年才批準施工圖設計,截至督查時資金還沒有完全到位,尚未開工;有的項目2010年12月就下達項目資金,截至2015年5月份項目尚未建成,且存在大量閑置資金。
尤為嚴重的是,督查發現一些弄虛作假的現象。有的地方,以虛假文件取得中央關閉小企業補助資金;有的地方虛報棚戶區改造和保障性住房開工任務、違規分配保障性住房。
把整改落實進行到底
整改通知明確要求,各有關地區和部門要針對存在的問題,認真研究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和路徑,挽回問題造成的損失和影響,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并逐一制定整改方案。
據了解,各有關地區和部門整改方案要在2015年8月15日前報國務院,并按照明確的目標和時限,將整改任務完成情況于2015年12月31日前報國務院。
整改通知強調,各有關地區和部門要提高對整改工作的認識,主要負責同志要親自布置,分管負責同志具體負責;涉及多部門的問題,由牽頭部門負責協調,其他部門積極主動配合。對存在的問題要引以為戒,既要抓緊整改又要舉一反三。要以整改為契機,處理解決好存在的問題,同時建立健全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長效機制,確保類似問題不再發生。
據了解,在整改過程中,國務院辦公廳將有選擇地進行跟蹤督查,督促各有關地區和部門加快整改進度、落實整改措施。對整改不力、未能按時完成整改任務的,國務院領導同志對所在地區和部門主要負責同志進行約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