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遼寧省國土資源廳獲悉,2014年遼寧超額完成當年的“青山工程”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計劃,治理生產礦山283個,治理面積1.48萬畝,企業投資2.76億元,治理礦山數量和治理面積分別超額完成2%和11%。
治理工作啟動后,遼寧省國土資源廳針對礦山環境的不同特點,遵循因地制宜原則,采取宜林則林、宜草則草、林草結合等多種模式實施礦山復綠。通過召開5次工作調度會、2次工作現場會、下發《遼寧省“青山工程”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程技術要求》等方式,加強督促指導,保證了治理工作的質量及施工進度。10月底,遼寧省國土資源廳組成的5個督導組對2014年“青山工程”生產礦山治理完成情況進行了內業驗收,并對施工現場進行了抽查驗收。
近年來,遼寧通過強力推進“青山工程”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實現了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的共贏。“青山工程”并非簡單意義上的綠化荒山,而是與土地整治、生產礦區建設和改善居民生活條件緊密結合,充分放大“青山工程”的內涵和效應,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逐步形成礦山綠化、土地集約、生態保護的治理模式。全省各地通過實施“青山工程”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完成土地整治2855.98畝,礦區建設用地298.11畝,用于溝域經濟用地1159畝,改善人居環境2464畝,恢復植被5082.32畝,增加了森林覆蓋率,社會、經濟效益已初顯。
在資金方面,礦山恢復治理保證金收繳和使用改革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至2014年10月底,全省《礦山地質環境保護與恢復治理方案》平均編制率達到91.2%,相比去年同期增長47%。遼寧省國土資源廳結合各市制定的保證金返還具體實施方案,對于符合條件的生產礦山,提前分期返還保證金用以實施礦山年度治理計劃。
2015年,遼寧省國土資源廳還將重點強化剛性約束、監測監管、治理保障以及違法處罰四個機制,使生產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更加完善,切實轉變“邊生產邊破壞”、“先破壞后治理”的局面。嚴格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環境保護準入管理,重點控制不合理的礦產資源開發活動,特別是對不按“開發利用方案”開采的礦山要限期整改到位。尤其針對“三區兩線”(自然保護區、景觀區、居民集中生活區和重要交通干線、河流沿線)的重點地區一定距離內,嚴格控制新設露天礦山;對現有的露天礦山嚴格限制擴界,積極引導整合。對破壞生態嚴重、資源利用率低的露天礦山,要采取強制措施提高準入門檻,最大限度減少對自然植被的破壞。并通過簽訂礦山環境治理責任狀、建立動態監測體系、建立礦山環境治理檔案、提高礦山環境恢復治理保證金繳存標準、加大保證金收繳力度、簡化保證金返還程序、加大行政處罰力度、建立企業誠信檔案及公告制度等措施,使遼寧省的礦山地質環境治理工作再邁出一個堅實的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