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品牌壁壘
污水處理行業集中度較低,項目分布較為分散,我國從事污水處理企業也較多,從而各類企業在行業內競爭較為激烈。目前,地方政府在選擇污水處理運營企業時難以選取統一標準,在甄別優秀企業上存在一定難度。同時,城鎮污水處理關系著城鎮環境、地方公眾利益和城市地方競爭力等。
因此,行業內擁有較高的品牌知名度、項目運營經驗豐富的企業更容易得到當地政府和其他合作方的認同。而起步較晚、運營規模較小、知名度低的企業要想進入水處理領域,則需要經過較長時間的認識和了解,短期內很難被認同。因此,污水處理行業具有較高的品牌壁壘。
(2)資金壁壘
污水處理行業屬于資本高度密集型行業。污水處理項目在投資前期,需大量的資金投入,且項目投資的回收期長(一般十年以上),這就要求污水處理行業的投資者必須具有一定的資金實力和穩定運營能力,巨大的資金需求進一步提高了水處理行業的進入門檻。
(3)區域壁壘
污水處理行業作為市政公用事業,其投資運營需由政府實施特許經營。獲得特許經營權的企業,有權按照特許經營合同的規定從事污水處理運營業務,特許經營期限一般在20-30年左右。污水處理建設布局和規模與地方人口、城市規劃、社會經濟發展狀況等相關,均受到政府嚴格控制,通常一個城市、縣區域內污水處理廠數較長一段時間內相對較為穩定。因此,對于一個污水處理設施已較為完善的區域市場,新競爭者的進入具有一定的壁壘。
(4)技術壁壘
污水處理項目的投資、建設、運營和管理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其技術范圍涉及工程建設、材料學、微生物學、化學、物理學和工業自動化等多個專業領域,專業的污水處理技術及人才儲備均需要一定的積累,因此形成了較高的技術壁壘。我國對于污水處理廠排放的水質標準的修改及提高,也迫使污水處理企業進行技術更新換代,不斷采用更加先進的污水處理技術,淘汰落后技術,在一定程度上進一步抬高了行業的技術壁壘。
2014年6月,國家環保部頒發了《城鎮污水處理廠運行監督管理技術規范》,對城鎮污水處理廠的運行管理提出了嚴格的技術規范要求,更是進一步規范了行業進入的技術門檻。
隨著國家對環境污染治理的重視程度加深,污水處理行業市場化改革不斷深入,我國污水處理行業的市場定價機制逐漸成熟,初始投標競價和運營期間依合同約定調整單價,已經成為行業內通行的定價方法。政府部門在確定污水處理服務價格時,一般都遵循保證投資人實現合理回報的基本原則。因此,我國污水處理行業的整體利潤水平基本保持穩定。(來源:慧聰水工業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