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特種設備生產環節(包括設計、制造、改造、修理)是確保特種設備本身的安全性能即本質安全的關鍵,也是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基礎。《特種設備安全法》關于生產環節有哪些要求?
《特種設備安全法》加強了生產單位安全主體責任,增加了缺陷特種設備召回制度,增加了民事賠償責任,加大了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一是明確生產許可要求,實施分類監管。
《特種設備安全法》第十八條規定,國家按照分類監管的原則對特種設備生產實行許可制度。從事特種設備生產單位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取得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許可,方可從事生產活動。特種設備生產許可制度是一項重要的市場準入制度。這一制度的實施,對保障特種設備安全性能、規范市場起了重要作用。國務院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根據不同類別特種設備產品的特點、危險性、復雜程度,以及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安裝、改造、修理單位生產活動的不同特點等,按照分類監督管理的原則設計、建立、實施特種設備生產許可制度。
二是規定各項安全義務,增加缺陷召回制度。
取得生產許可只能說明有進入生產的資質,但是不等于能夠保證生產的特種設備的本質安全。因此,《特種設備安全法》進一步規定了生產單位應保證特種設備生產符合安全技術規范及相關標準要求,對其生產的特種設備安全性能負責。具體的義務包括:①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備取得資格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測人員和作業人員,并對其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節能培訓的義務;②對其生產的特種設備應當進行自行檢測,對國家規定實施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申報并接受檢驗的義務;③采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與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不一致,或者安全技術規范未作要求、可能對安全性能有重大影響的,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技術評審、取得批準的義務;④提供出廠、施工竣工的技術資料和文件的義務;⑤特種設備安裝、改造、修理施工前書面告知的義務。
《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國家建立缺陷特種設備召回制度,這是一項新的制度。特種設備實施召回制度,會進一步加強生產單位的責任意識,在生產過程中及時地發現和消除缺陷,有利于特種設備的產品質量的提高。
三是履行電梯制造單位責任,強化服務意識。
針對電梯的特殊情況,《特種設備安全法》中也提出了一系列的具體規定,要求電梯的生產單位強化服務意識,履行安全責任。
《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電梯的安裝、改造、修理,必須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其委托的取得相應許可的單位進行,并且負責對其安裝、改造、修理進行安全指導和監控,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校驗和調試,對電梯安全性能負責。這樣可以最大限度地發揮電梯制造單位的技術優勢,服務社會,同時也明確了電梯的安全責任。
《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電梯的維護保養作為一項工作由電梯制造單位或者依法取得許可的安裝、改造、修理單位進行。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在維護保養中嚴格執行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保證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并負責落實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保證施工安全。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應當對其維護保養的電梯的安全性能負責;接到故障通知后,應當立即趕赴現場,并采取必要的應急救援措施。《特種設備安全法》在規定電梯維護保養的主體時,將制造單位放在前面,旨在鼓勵電梯制造單位更多地承擔電梯維護保養工作,這既是國際慣例,也符合制造單位向服務業發展的方向。對于目前已經存在的專門從事電梯維修保養的單位,如果繼續從事電梯的維修保養,可以取得修理項目的許可證,從事維修保養和改造。
此外,《特種設備安全法》還規定電梯投入使用后,電梯制造單位應當對其制造的電梯的安全運行情況進行跟蹤調查和了解,對電梯的維護保養單位或者使用單位在維護保養和安全運行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建議,并提供必要的技術幫助;發現電梯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告知電梯使用單位,并向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