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道路貨物運輸整治規范明碼標價現場會發布消息,即日起至12月末,哈爾濱市各貨運場站和物流企業將自查自檢,粘貼明碼標價公示板,做到明碼標價。明年1月起,哈爾濱市市場監管部門將查處拒不接受整改、拒不進行價格公示以及發現價格欺詐等違規行為的物流企業,最高罰款50萬元。
11月初,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與哈市交通局聯合組織11個貨運場站和部分大型物流企業召開了哈爾濱市道路貨物運輸整治規范明碼標價通告會,對規范化的明碼標價公示板進行說明和講解。明年1月起,市場監管部門對哈市物流企業進行監督檢查,物流企業如不明碼標價或不按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將由價格主管部門責令其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可以處以5000元以下的罰款。如發現物流企業存在價格欺詐等違規行為,將進行嚴肅查處,最高處以50萬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