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的基本概念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內專用機動車輛。
壓力容器:最高工作壓力≥0.1MPa且壓容乘積≥2.5MPa?L的固定、移動容器;盛裝公稱工作壓力≥0.2MPa且壓容乘積≥1.0MPa?L的氣瓶;氧倉;
壓力管道:最高工作壓力≥0.1MPa且公稱直徑>25mm的管道。
鍋爐的基礎知識
工作特性:爆炸性、易損壞性、使用的廣泛性、連續運行性。
按用途分為電站鍋爐和工業鍋爐;按介質分為:蒸汽鍋爐、熱水鍋爐和有機熱載體鍋爐。按結構分為鍋殼鍋爐和水管鍋爐;按能源分為燃煤、燃油、燃氣、廢熱和電熱鍋爐。
壓力容器基礎知識
最高工作壓力,多指在正常操作情況下,容器頂部可能出現的最高壓力;設計壓力,標注在銘牌上的設計壓力,不得低于最高工作壓力。工作溫度即介質溫度。
起重機械基礎知識
起重機械分為:輕小型起重設備、升降機、起重機;
起重機分為:橋架類起重機、臂架類起重機;
橋架類起重機分為:橋式起重機、門式起重機和纜索起重機;
臂架類起重機分為:流動式起重機、塔式起重機、門座式起重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