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中國高空作業平臺的法規標準體系包括了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政府規章)、標準等四個層次。涉及高空作業平臺安全的法律主要有《安全生產法》和《建筑法》,此外《電力法》《礦山安全法》等行業法律理論上也應對行業內的高空作業平臺安全做出具體規定。在行政法規層面,主要有《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在部門規章方面,無論是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還是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都沒有針對高空作業平臺的專門法規。
在高空作業平臺標準方面,國家標準化委員會和各行業主管部門大都出臺了相應的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構建了相對完整的高空作業平臺標準體系。
國家標準化委員會通過了4個國家標準:GB27458-2011 移動式升降工作平臺-設計計算、安全要求和測試方法;GB/T3608-2008 移動式升降工作平臺安全規則、檢查、維護和操;GB/T3608-2008 高處作業分級;GB/T9465-2008高空作業平臺車。
石油化工領域有3個標準:GB50484-2008石油化工建設工程安全技術規范;HG23014-1999 化工企業廠區高處作業安全規程;SH3505-1999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術規程(通用規定、建筑工程、安裝工程、施工測量與理化檢驗)。
建筑施工行業有5個相關標準:JGJ33-2001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80-1991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160-2008 施工現場機械設備檢查技術規程;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5099-1998高空作業平臺機械安全規則。
民航行業有2個相關標準:MH/T3011.23-2008 民用航空器維修-地面安全(第23部分:民用航空器地面設備的安全技術規程);MH/T5002-1996 民用機場特種車輛、專用設備配備。
造船、鐵路、礦山行業各有一個標準:CB3785-1997船廠高處作業安全規程;TB10301-2009 鐵路工程基本作業施工安全技術規程;煤礦安全規程(2011)—露天部分。
存在的問題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中國高空作業安全法規體系暴露出立法缺位、解決方案不明確等問題。高空作業平臺標準管理部門分散,許多內容相對陳舊,無法適應我國高空作業迅速發展的趨勢。
高空作業是很多行業的重要危險源,目前,高空作業領域過量使用腳手架、吊籃、蜘蛛人等廉價的作業方式,亟需探索有效解決高空作業安全的設備和技術。(來自:運想重工)